煤改气扩至三县省城与黑烟说再见

09.05.2014  07:45
            3月底,西宁2014年“煤改气”工作方案已获西宁市政府同意,根据方案规定,今年8月底前,西宁市将完成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区的809蒸吨燃煤锅炉改造任务,全面消除西宁市区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湟源三县建成区的“冒黑烟”现象,赶在入冬前,用上清洁能源,减少燃煤锅炉对冬季大气的污染。
  8月底前完成“煤改气”治理任务
  西宁地处高原,冬季采暖期较长。进入采暖季后,随着燃煤用量增加,煤烟尘污染对西宁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尤为明显,成为冬季西宁大气污染的元凶。为推进“蓝天工程”的顺利实施,西宁市将今年“煤改气”治理任务提高至809蒸吨,是历年来治理力度最大的一年。
  今年西宁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涉及西宁市区,及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建成区范围内除居民个体取暖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包括工业企业使用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单位(含家属楼院)使用的采暖锅炉和各类洗浴、茶浴炉等。其中,城东区、大通县,湟源县和驻宁部队单位改造任务较重。
  由于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西宁市环保部门计划分批实施“煤改气”治理任务,要求行政事业单位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企业、服务行业和宗教场所7月底前完成;贫困小区、家属院和驻军场所8月底前完成。同时,对禁煤区扩大和天然气管网延伸铺设新增的治理单位于5月底前,向燃气公司递交施工申请,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根据治理改造实际需要,西宁市财政部门按不同类别和不同改造规模,对“煤改气”改造单位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禁煤区域扩大至166平方公里
  今年,西宁市进一步扩大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域由之前的80多平方公里扩大至166平方公里。禁煤区内将禁止审批任何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一切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以及禁止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
  新划定的禁煤区范围为:东起杨沟湾,西至湟水路、西钢西边界,北起兰新高铁(城东段)、北山根、宁大高速公路、青海大学路、海湖大道、西湟高速(城北段),南至京藏高速南环城路、凤凰山路(城东段、城中段)、西久公路、南川工业园(含南川工业园规划区)、规划西塔高速、凤凰山路(城西段)、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以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县城建成区域。
  对禁煤区内现有的燃煤(油)锅炉、窑炉、茶浴炉、餐饮业大灶等设施,必须停止使用直接燃用煤(油)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划定的禁煤区内仍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拆除或者没收燃用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