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矿安监局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03.07.2018  05:53

为确保我省煤矿企业安全度汛,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青海煤监局深入分析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一步研究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形势,倒查我省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监察。

一是 按照《青海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划分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级分类监察。由青海煤监局加大对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因煤矿防治水难度相对较大而划分为橙黄等级的7处矿井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二是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产煤州县安全监管部门的优势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海西州安全生产监管局、海北州安全生产监管局和木里煤田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其他煤矿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确保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条不紊、统筹推进。 三是 利用1个月的时间,深入重点产煤地区与各产煤州、县(行委)安监局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开展了防治水专项监察。现场下达执法文书12份,查处隐患和问题42项。责令煤矿企业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通过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工作,夯实了防治水工作基础,推动了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水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