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矿安监局 省安全监管局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分片联系指导工作

28.04.2018  18:5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近日,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陆宁安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深入井下实地检查和调研、开展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召开现场座谈会等方式,对海西地区7家煤矿开展了安全生产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并对正常生产的5家井工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工作组认为,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西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煤矿保安全、强基础、提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隐患,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季度全省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零死亡”。

针对安全基础管理薄弱、采掘工艺落后等问题,工作组向海西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 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煤矿“零死亡”崇高理念和安全发展理念及红线意识,扎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增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落实煤矿事故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 要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5个专项监察工作,凡应实施行政处罚的,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凡应停产停工整顿的,一律下达责令停产停工指令;凡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 要严格对照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严格对标自查,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按期完成。对不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或工作不力的企业和培训机构,一律公开曝光,依法重处,并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上限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 要不断巩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效。实行动态化达标管理,对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一律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是 要有序推进煤矿机械化技术改造工作。各煤矿企业要把开展机械化技术改造工作作为解决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的根本措施,积极学习借鉴采掘机械化示范矿井先进做法,着手研究提升矿井机械化水平的改造方案,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实现人员提升运输、采掘主要设备更新换代,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 六是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同时,要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并采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此外,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领导也带队组成工作组,对海北地区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就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