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非煤矿山领域率先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14.01.2019  15:00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以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的突破点,精心培育试点标杆,加强教育培训,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全省其他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为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建立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国有大中型先行、辐射小型矿山”和“边推进、边评估、边提升”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定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压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27家省、市州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健全标准规范

  在充分借鉴山东、河北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炼总结试点建设工作路径,广泛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意见建议,采取专家论证、试点先行的方式,制定发布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细则》和《金属非金属地下、露天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标准》等标准规范,编制起草铁、铜、金、铅锌和非金属等主要矿种露天和地下开采及尾矿库等细分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

   强化教育培训

  通过会议推进、培训交流和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级举办知识讲座、专家能力提升、业务骨干轮训等专题培训班,组织重点地区和试点企业负责人赴山东等地学习交流,邀请国家级专家进行双重预防机制专题辅导,组织召开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观摩会,在试点企业开展“会诊把脉”,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全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理清思路、找准方向。

   加强技术保障

  按照“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的原则,从试点企业挑选专业能力强、现场管理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成立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家组,定期组织研究工作方法和存在的难点问题,参与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编制审核,充分发挥了安全生产专家在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