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爆竹污染环境 相关部门有说法

24.11.2016  19:04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22日,都市报B03版报道了西宁市七一路一家饭店开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达半个小时,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对周围市民也造成影响。就此事,相关部门有说法。

  21日11时30分许,一饭店燃放烟花爆竹达半个小时,现场浓烟滚滚,从远处就能闻到烟花燃放后刺鼻的味道,过往的行人纷纷遮住了鼻子。烟花爆竹全部燃放完后,爆竹残渣遍布整个街道和马路,清扫完现场后,残渣装满了好几个大桶。饭店附近停车场的一名保安说,当时人行道上分三排摆放了60多个烟花,占了人行道40多米,烟花全部被点燃后,此路段许多行人不得不绕行。

  市区内大量燃放烟花爆竹该不该?对环境造成污染,该如何查处?对此,11月22日,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

  城中区环保局环境检查大队中队长王利说,这家饭店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量已经超过了一般燃放量,属于严重超标,给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应该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

  城中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说,如果市区内有商家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城管部门只负责烟花爆竹残渣对路面及人行道造成的污染,他们会督促商家及时清扫,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如果商家拒不处理,则会按照《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