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忠诚楷模聂才郎

02.02.2018  16:51

聂才郎(右)    

聂才郎,土族,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公安局副局长。该同志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被省政府评为第七届环湖赛先进个人,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聂才郎同志是从基层一线锻炼出来的领导干部,他对公安工作有着崇高的追求,对事业有着勇于奉献的精神。近年来,聂才郎带领全局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集全警之力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案件和违法活动,全力服务“平安门源”建设,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聂才郎同志善于思考,精于谋划,不断寻找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特别是在担任领导后,针对治安管理工作规律和特点,在借鉴原有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治安管理更新、更高要求,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创下了新亮点,取得了新突破,以“维护稳定、保障安全”为主攻方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有力做好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在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整治中,他结合地方实际,把握整治重点,将工作节奏与工作效率有机结合,突出整治工作的实效性,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村警”管理工作中,他落实检查指导和跟踪督促,使门源县的“村警”工作勇攀高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海北州“村警经验”成为全省“村警模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6月,门源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村警”工作先进单位。  

在日常工作中,聂才郎同志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始终把自己当成一位普通民警,在维护基层稳定、打击违法活动、社会综合治理、行业场所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枪支弹药管理等工作中,经常和民警奋斗在一线、战斗在基层。在他的带领下,自2013年以来,全局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659起,处理违法人员3100余人。  

另外,聂才郎同志不断加强个人修养,能做到与班子成员精诚团结,与民警们坦诚相待,要求别人做的事他自己首先做到,从不揽功诿过、假公济私、争夺名利,处处顾全大局。同时,他始终以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一贯注重自身修养,进一步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人民公仆两袖清风、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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