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生态建设 打造绿色乌兰

03.03.2017  03:02

    近年来,乌兰县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以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工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大力强化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步入持续、高效、良性发展轨道。

    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2016年乌兰县完成年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401.89万亩,完成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其中,中幼林抚育6195亩、封山育林9147亩,项目总投资276.4万元;按照《乌兰县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完成2015年中幼林抚育任务为2000亩;完成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20000亩;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枸杞标准化基地建设2000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枸杞种植15000亩;茶卡镇高速公路匝道绿化任务352.39亩;完成县城街道、广场、单位庭院绿化及补植补栽工作,共绿化22.49亩,栽植各类苗木9000余株。

    认真开展防火防害工作。2016年乌兰县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召开了森林防火专题会议予以安排部署,并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集中时间,组织人员,组装宣传车,在全县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4000余份。2016年乌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9439万亩;完成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测报准确率为94.7%。

      着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2016年为保护乌兰县野生动物资源,乌兰县加强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力度。根据本区域内野生鸟类的分布特点、栖息环境等,在茶卡、察汗诺、金字海等重点监测点加强巡查监测,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近年来,在乌兰县铜普镇、茶卡镇、南北柯柯村等地区相继发生熊害狼害事件,为切实保护辖区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装订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案卷38册,有力的维护了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乌兰县相继组织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巩固保护成果”为主题的联合巡护执法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净网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