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妈”看过来:生娃后你能休几天
青海新闻网讯 猴年到来,在省城各大医院生育“猴宝宝”的准妈妈们已经扎堆。职工生育报销能报销多少、生育后能休几天?带着准妈妈们关注的问题,记者连线了相关部门。
生育后,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西宁市参保职工在门诊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按定额一次性补助,定额标准为:
产前检查补助:3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补助500元,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分娩的补助800元。门诊人工流产术补助300元,门诊药物流产术补助400元,引产术补助1500元。门诊宫内放置(取出)节育器补助200元。绝育术补助女职工1000元,男职工600元。复通术补助3000元。参保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补助360元。
参保职工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种定额确定,定额标准为: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一级医院4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定额标准在以上分娩方式的基础上增加600元。
生育后,产假能休多少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可延长至半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同时实施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补助”实行即时结算
为进一步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减化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从2015年12月1日起,西宁市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产前检查补助”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实行即时结算后,参保人只需携带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其产前检查补助就可以即时结算,产后再无需申报,单位经办人在职工生育后申报待遇时,无需再携带产前检查费的相关资料,只需携带生育人员的相关证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即可申报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