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总段】玉树公路总段加大党政“一把手”用权监督制约

24.09.2015  17:06
    为推进反腐防腐工作进一步深入,确保党政“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玉树公路总段党委在工作中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了“一把手”的作用,推动了公路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养护工程和物资采购等工作,有效杜绝花钱“一支笔”、用人“一言堂”等权力运行不合规、不合理的现象。二是建立用权履职新常态,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人财物等具体事务由党政副职分管,正职对副职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一般事务由分管领导直接决定,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总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决策。同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正职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一律实行末位表态制;凡纳入集体决策的事项,都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和其他形式替代集体决策,实行决策事项负责制。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规范用权情况置于职工群众的眼皮底下;丰富监督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通报曝光,激发职工群众参与单位管理积极性,共筑反腐倡廉防线。四是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落实工作部署、履行职责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履行反腐倡廉领导职责等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进行公开汇报,促进廉洁从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