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新农合”演绎农牧民病有所医的幸福生活

06.09.2016  03:05

  青海新闻网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玉树州各地认真落实新农合制度,不断促进其运转机制和体制进一步灵活完善。去年,玉树州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1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付比达到了76%,扩大了大病保障范围,农牧民医疗保障待遇明显提高。全州参合农牧民达30.4万人,参合率达到9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提高到了40元,服务项目扩展到14类。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有效开展,建档率达到了目标要求。加强了对村医的培训考核,落实了村医报酬。

  “今年上半年,我市医保局已为3372人次报销新农合医疗费用1638.3万元。全市参合农牧民人数达到了84072人,参合率98.3%。随着全市参合人数的不断提升,我们这里的业务也渐渐增多了起来。我们希望群众能主动了解新农合的一些政策和办理流程,为自己在办理业务时节省时间,也为其他人节省一些等候时间。”玉树市便民服务大厅新农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说道。

  正在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的小苏莽乡牧民才文桑求对记者说:“我已经好几次在这里报药费了,工作人员每次都不厌其烦的给我解释着申请新农合医保需要的各项手续,现在我已经非常熟悉这里的流程了。”

  玉树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新农合优惠政策: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范围为所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