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微信调解案件

02.03.2020  17:01













        近日,玛沁县法院通过微信送达方式,快速调解两起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一:2019年底,原告彭某1给被告彭某2在果洛州干活,工期完成后没拿到工钱,诉至法院后,要求彭某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议内容,被告彭某2一直拒不执行。现双方当事人都在四川省。

        案件二:申请人朱某现居西宁,被执行人居住在湟中县,二人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判决履行约定,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期间,玛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查明案情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多次给申请人、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法律解释工作。在这过程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身在外地,来回不便,又考虑到当前疫情情况特殊,2020年2月26日,执行局晋建海局长决定,切实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并通过当事人自己提供电话、语音等形式验证了当事人身份后,2月28日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对当事人进行远程即时调解,并将执行和解协议原文拍照发给当事人,当事人在微信上确认无误后认可并接受。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相隔异地当事人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达成和解,此次共执行到位金额4万余元,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

        近年来,玛沁县人民法院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在提升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干警信息化水平和意识提高,利用微信平台进行调解正是执行局干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检验的一个缩影,通过网络查控、电话约访、微信调解等形式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减轻执行诉累。下一步,玛沁县人民法院将在现有案例的基础上推广微信等电子信息平台利用经验,并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以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形式、多措施、多角度攻坚“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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