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自述“苦辣酸甜”:执法靠奇袭

11.06.2015  11:12

  “命不好、干环保”,这是记者在基层采访环保执法工作时常常听到的一句吐槽。新环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让基层环保部门有了“武装起来的牙齿”,怎么还“命不好”?透过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讲述的一些尴尬故事,或许可以增加一点理解。

   --苦:执法靠“奇袭”、取证要“伪装  

  在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中,与偷排污染环境的违法分子斗法的情形比比皆是。为了应对违法分子越来越隐秘的“猫鼠游戏”,执法人员常常不分昼夜,经常“奇袭”。多年从事环保执法的河北邢台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需要爬高、下井等高难度动作。在一个冬日的凌晨,他们突击检查某企业烟囱排放情况,地面小组控制现场,他作为取证小组成员迅速爬到几十米高的地方测量,“冬天穿大衣行动不便,我就只穿着毛衣爬上去,抱着烟囱在上面呆了一个多小时,下来彻底冻僵了。

  邢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一名干部介绍说,为了防止被查企业通风报信,环保执法人员常常采取暗查、突击检查的办法,“有一次为了不惊动企业,我们的执法人员隐蔽身份,想来想去,最后自己花钱搭上送料人的车,进入工厂调查取证”。

   --辣:执法遭抗拒、求警察压场  

  名义是“执法队伍”,但在执法检查中,由于缺乏统一执法服装,使被检查单位企业难辨真伪,既影响执法规范性、严肃性,对违法企业缺乏威慑力,也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不安全性。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张祥告诉记者,“有一次在突击检查一座倒卖进口废塑料堆场时,那里的负责人男的女的直接上来撕扯执法人员的衣服,说我们都穿便装一定是来捣乱的。”他介绍说,由于环保执法不在认定的执法序列,这种情况发生后,公安机关都不好立案,只能按民事纠纷处理,“企业不给我们环保人员开门是常有的事”。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执法身份的问题,基层环保人员在执法时遭到企业阻拦甚至殴打的情况屡有发生,“所以很多地方环保执法队伍都是恳求公安部门派人共同执法,哪怕只要有一名警察在场,也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企业和被查单位就会非常配合”。

   --酸:追责变成被追责、人身安全受威胁  

  “有时候发现了问题,我们也不能马上让上级环保部门知道,如果上级自己发现了,我们肯定要被问责。”河北某市一名环保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新环保法强调了地方政府对环保的责任,并强化了追责制度,但追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上级环保部门约谈下级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就要把责任压到当地环保部门头上,“导致大部分时候,我们只能替地方领导担着责任,从追责变成了被追责”。

  邢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上述干部说,现在企业偷排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比如有的企业将排放槽渠分层设置,最上面是一层达标废水,而下面则是未处理废水,还有的企业将渗坑建在厂房内部,极难发现,然而一旦“东窗事发”,环保肯定要被追责。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相关负责人打了个比喻,警察如果抓不到小偷,还要把警察抓起来,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量。

  除了压力大、风险高,有时还面临恐吓和人身威胁,记者采访的河北某县环保局局长说,他当环保局长后,每次上街都要担心后面是不是有车要撞自己。

   --甜:斗智斗勇、群众支持  

  虽然没有表彰也少有奖金,但基层环保人员在享受斗智斗勇“破案”带来的成就感时内心也是甜甜的。邢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侯涛说,有一次他们发现一家企业的自来水表发生了“倒转”,“水表显示这个企业给自来水公司供了很多立方米的水,我们立即顺管排查,发现他们竟然将废水接到自来水管道排放,当即取证拿下。

  有时候群众举报甚至帮助执法,也给了环保执法人员极大的鼓励。邢台市环境监察支队干部贾立飞说:“有一次我们接到举报线索,去查一家偷排污水的企业,但是怎么都找不到排污口,于是在村镇里晃悠,一连好几天。一名老人看到,问我们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就说有群众给我们举报有企业偷排污水,结果特别巧,老人直接给我们指到了偷排点。”(记者李鲲、罗争光、巩志宏、乌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