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表扬浙江:环境执法力度保持全国领先

29.03.2017  02:3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监函[2017]4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浙江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引,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致力于打造全国最严环保执法省份,环境执法力度保持全国领先。特别是2016年紧密围绕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大部署和浙江省“五水共治”重大举措,以服务保障重大活动环境质量和全面剿灭劣V类水体为推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精准施策、精细化管理,执法力度再创新高,全面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改善。经研究,我部决定对浙江省环境执法工作予以通报表扬。浙江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典型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突出压力传导,倒逼监管责任落实。浙江省将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的最大优势,转化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真重视、责任真落实。特别是借力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浙江日报“治水拆违大查访”等栏目,用媒体聚焦力提升环境执法工作倒逼力。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每期《今日聚焦》节目都作出批示,有力地督促基层党委政府迅速做好曝光环境问题的整改,推动一大批“老大难”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二、突出先行先试,压实各方监管责任。注重执法监管方式创新和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配备各级河长6.1万名。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农村环境监督员、环保协管员、环保义务巡防员等制度,全省农村监督员队伍达1.8万余人。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监管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的环保日常监管工作责任,实现督政和查企并重,使环境监管有保障、有底气。

三、突出机制建设,打造全程监管链条。通过不断加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发现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打出执法最严组合拳。建立在线巡检调度制度,省环境监控平台每日对全省1345家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进行高频次巡检,对于数据异常企业每日发送属地环保部门查处。建立重奖举报和线人制度,对于提供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最高奖励10万元,一般行政处罚的奖励3万元。建立行政处罚过程管理制度,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和电子处罚平台使用,统一处罚标准、流程和监督等环节,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

四、强化高压严管,推动企业自觉守法。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秩序,特别是2016年以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为推动,全省共查处按日计罚案件79件,查封、扣押案件1325件,限产、停产案件34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9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7件,并率先查处全国首例环境信息不公开案件,以及公开曝光多起污染源在线数据造假案件,执法刚性进一步显现。

五、强化行刑衔接,放大案件警示作用。所有市、县实现环保公安联络室或警务室全覆盖,并配置省市县乡四级“河道警长”,建立检察院驻环保部门检察室和法院驻环保部门执行站,率先出台全省性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移送等工作规程,印发多个办理环境刑事案件会议纪要,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2013年以来全省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03件,行政拘留2114人、刑事拘留3553人,查处了非法倾倒废液、偷排危险废物等一批大案要案,打击力度一直位居全国首位。2016年召开三次新闻发布会,分16批公开曝光167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六、强化多元支撑,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大力提升环境执法精细化和标准化水平,编发《浙江省重点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要点手册》和《浙江省环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手册》,在全国率先制定《浙江省大案要案认定标准》,推广第三方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全省2700多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年均完成立案处罚案件1万多件、移送公安案件1000件、受理调处环境信访近10万件、完成排污收费近10亿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近30起,人均办案量等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同时,还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文化建设,将准军事化管理融入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环境执法铁军。

希望浙江省各级环保部门再接再厉,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严格执法监管倒逼转型升级和环境持续改善。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学习借鉴浙江省先进经验,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建设,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为改善环境质量和推动经济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2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