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09.03.2017  00:08

局属各处室、单位:

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字〔2017〕1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的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请各处室、单位全面启动整改,严格按照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并按要求于每月20日前向整改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任务分解清单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具体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未划定扬尘控制区。

抓紧组织开展扬尘控制区划定工作。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62号)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扬尘控制区划定工作。

大气办牵头,污防处、监测与总量处、环评处、生态处、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监察支队、应急管理中心、监测站、甘河分局、东川分局配合

2017年

3月

2.甘河、北川工业园及湟水河西宁段等局部区域合力推进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措施尚不到位,环境质量状况需进一步改善。

严格落实气、水、土“十条”的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1)严格落实“气十条”的规定,制定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年度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大气办

2017年

3月

(2)严格落实“水十条”的规定,制定2017年度水污染综合整治年度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污防处

(3)严格落实“土十条”的规定,制定《西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总量监测处

3.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等台账内容不完整。

规范台账记录,完善台账内容。

(1)完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台帐

污防处

2017年

3月

(2)完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台帐

污防处牵头,监察支队、甘河分局、东川分局配合

(3)完善黄标车淘汰工作台帐

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4.餐饮油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投诉较多,如西区王府井、莫家街马忠食府等。

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

组织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并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确保西区王府井、莫家街马忠食府等餐饮油烟投诉举报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监察支队、东川分局、甘河分局

2017年

3月

5.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缓慢。青海福鑫硅业有限公司、青海水泥有限公司、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青海信禾高精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青海熠辉冶金有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西宁远翔工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缓慢。

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制定工作计划,督促青海福鑫硅业有限公司、青海水泥有限公司、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青海信禾高精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青海熠辉冶金有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西宁远翔工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污防处牵头,环境监察支队、东川分局、甘河分局配合

2017年

3月

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滞后,未按期完成《青海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到2016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率达到80%”的要求。

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整治任务。

按照《西宁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加快工作推进,达到考核要求。

污防处

2017年

5月

7.未按照《西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部门实施方案,未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录;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将预警等级仍划分为三级,不符合四级预警等级的要求。

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录,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规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辖区和部门应急实施方案;建立部门或辖区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录及相应措施。

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大气办

2017年

3月

8.湟水河西宁段河道整治对水质改善作用不明显,海湖新区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甘河、校场河、小南川河、火烧沟等支流入湟口水质较差,西钢桥、海湖桥、朝阳桥、七一桥多时段呈劣Ⅴ类水质,小峡桥、扎马隆国控断面2016年部分时段水质下降,未达到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控制目标。

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切实以促进流域水质改善为目标,加强流域内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系统推进的措施与手段。尤其要加强枯水期水环境管理。

(1)制定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明确各地区、部门工作责任和任务,并进一步完善湟水河及甘河、校场河、小南川河、火烧沟等支流整治工作要求。

污防处

2017年12月

(2)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流域内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系统推进的措施与手段,进一步促进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

9.第四、五、六水源地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不完全,对水源地水质有污染隐患。第四水源地保护区内仍分布有畜禽养殖场,存在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焚烧秸秆等现象;第六水源地9号井周围采砂坑尚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开展第四、五、六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垃圾清理、畜禽养殖场取缔、秸秆焚烧等污染隐患综合整治工作。

环境监察支队牵头,污防处配合

2017年

5月

10.大通、甘河、湟中等重点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加快推进重点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度,提升中水回用率。

按照大通、甘河、湟中等重点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的批复时限,加快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完成工作任务。

污防处牵头,甘河分局配合

2017年12月

11.工业园区内部分印染、屠宰、食品加工中小企业环保设施简陋,不能有效运行。南川工业园区裕泰畜产品有限公司存在屠宰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闲置、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北川工业园区阮成轩等淀粉加工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北川河;生物园区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青海华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无污染物防治设施,废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完善中小企业环保设施,强化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园区印染、屠宰、食品加工等中小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污染物处理能力和水平,并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工作,确保稳定运行。

环境监察支队,甘河、东川分局

2017年

5月

(2)对南川工业园区裕泰畜产品有限公司存在屠宰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闲置、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依法进行查处。

环境监察支队

(3)对生物园区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环境监察支队

12.青海省危险废物及西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着重进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功能尚未完全发挥。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处置效率。统筹安排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率。

开展医疗废物运输与处置检查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环境监察支队,东川、甘河环保分局,污防处

2017年

3月

13.青海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原湟中鑫飞化工厂、原中星化工有限公司等历史遗留铬渣污染治理未全面完成;青藏铁路机务段土壤、地下水污染尚未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原厂区污染场地修复进展缓慢。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原厂区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保证修复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1)加快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原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污防处、监测与总量处

2017年12月

(2)督促青藏铁路机务段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措施

污防处、监测与总量处

14.部分路段道路噪声对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区有影响。南北过境桥沿线靠近医院、居民聚集区等路段未设立隔音设施,影响工作生活,群众多有反映。服务业经营场所、建筑施工场、工业企业生产地噪声扰民,引发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五一文化宫旁新建小区施工、人民公园靠新宁桥河道等工地夜间噪声扰民。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对居民区、医院的噪声污染。加强对企事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噪声监管。

及时查处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问题。

环境应急管理中心牵头,环境监察支队,东川、甘河分局配合

2017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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