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31.10.2014  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3月,青海省交通厅委托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开展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2月,青海省交通厅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将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阶段信息公告在青海省交通厅(http://www.qhjt.gov.cn/)进行了公示。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感谢您的参与:

一、建设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李群善

联系电话:0971-6186309

通信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邮编:810008)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彦琴

联系电话:010-8208562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编:1000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

2、项目性质:改扩建

四、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于公示下方,公众可自行查阅。如需索取本项目的更多信息可以通过以上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索取信息的期限以本公示有效期限为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拟建公路沿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 公众对本报告书中主要结论有何意见?

(2)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3) 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声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30日。

 

 

 

 

 


 

附件: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S102 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编制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二○一四年十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 项目概况... 1

1.3 方案比选... 3

1.4 规划相符性分析... 4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

2.1 环境现状... 6

2.2 评价范围... 8

3  环境影响预测及防治措施. 9

3.1 环境影响与污染源强分析... 9

3.2 环境保护目标... 11

3.3 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13

3.4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6

3.5 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18

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

3.7 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计划... 21

4  公众参与. 26

4.1 目的及意义... 26

4.2 方法及过程... 26

4.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27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8

6  联系方式. 29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公路(以下简称“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大通县景阳镇,接S102西宁绕城环线平安经互助至大通段终点。路线经湟中县李家山镇、拦隆口镇、多巴镇、甘河工业园、大源乡、上新庄镇、土门关乡、田家寨镇,平安县石灰窑乡、三和镇至终点平安县城,接S102西宁绕城环线平安经互助至大通段公路起点。项目地理座标东经101°31′~102°06′,北纬36°26′~36°52′。路线全长125.131km。本项目是西宁绕城公路的组成部分,是青海省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的主干道路,连接了京藏高速、宁大高速、平阿高速、西互一级路、西宁南绕城高速等从西宁辐射的高等级公路及部分国省道和县乡公路。其建设对于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结构、促进以西宁为中心东部城市群建设发展、发挥城区的集聚扩散功能、满足城区空间拓展和同城化发展需要、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均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9.46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354.55万元。拟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底建成通车,工期32个月。

1.2 项目概况

1. 主要工程内容

拟建项目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83+449.944~K100+230、K131+000~K141+700和K151+800~K204+640段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K100+230~K113+104、K141+700~K151+800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m;K113+104~K131+000、K204+640~K208+770.833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40m、17m、28m和26m。拟建公路推荐路线方案沿线共设置桥梁2295.94m/46座,占路线总长的1.83%,其中大桥217.16m/1座,中桥1564.68m/23座,小桥514.10m/22座。共设置隧道8520m/5座(占路线总长的6.81%),其中长隧道7530m/4座,中隧道990m/1座。此外,沿线共设置涵洞253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分离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51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5处。拟建公路主要工程数量见表1.2-1。


表1.2-1  拟建公路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项目、指标名称

单位

K83+449.944~K100+230、K131+000~K141+700和K151+800~K204+640

K100+230~K113+104、K141+700~K151+800

1

公路等级

 

二级

2

建设里程

km

125.131

3

设计速度

km/h

60

80

4

路基总宽

m

12

12/40/17/28/26

5

桥梁

m/座

2235.94/46

6

隧道

m/座

8520/5

7

养护工区

3

8

隧道管理站

5

9

永久占地

hm 2

118.15

10

估算总额

亿元

29.46

11

平均每公里造价

万元

2354.55

12

建设单位

 

青海省交通厅

 

(1) 路基工程

拟建项目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83+449.944~K100+230、K131+000~K141+700和K151+800~K204+640段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K100+230~K113+104、K141+700~K151+800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m;K113+104~K131+000、K204+640~K208+770.833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40m、17m、28m和26m。

(2) 路面工程

拟建公路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3) 桥涵工程

拟建公路推荐路线方案沿线共设置桥梁2295.94m/46座,占路线总长的1.83%。其中大桥217.16m/1座,中桥1564.68m/23座,小桥514.10m/22座。此外,沿线共设置涵洞253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4) 隧道工程

拟建公路推荐路线方案沿线共设置隧道8520m/5座(占路线总长的6.81%),其中长隧道7530m/4座,中隧道990m/1座。

(5) 交叉工程

拟建公路设置分离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55处。

(6)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拟建公路共设置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5处。

2. 交通量预测

根据拟建公路工可报告交通量分析及预测资料,昼间系数约为0.85(8:00~24:00)。拟建公路营运期各特征年平均日交通量(折合小汽车)的预测结果参见表1.2-2,车型比见表1.2-3。

1.2-2  拟建公路相对交通量预测结果(单位: pcu/d

路段

里程(km)

相对交通量

2018年

2024年

2032年

景阳~李家山

9.6

858

1273

2514

李家山~拦隆口

8

1005

1522

2974

拦隆口~多巴

12.2

895

1347

2670

多巴~甘河滩

18

1850

2823

5540

甘河滩~上新庄

17.1

755

1126

2207

上新庄~石灰窑

35.2

492

737

1465

石灰窑~三合

7.4

865

1311

2625

三合~平安

17.9

684

1031

1990

全路段平均

125.4

888

1340

2638

 

1.2-3  拟建公路车型比预测结果( %

年份

小客

大客

小货

中货

大货

拖挂

合计

2018

49.10%

8.40%

13.71%

9.60%

11.34%

7.84%

100%

2020

49.10%

8.40%

13.71%

9.60%

11.34%

7.84%

100%

2025

48.97%

8.38%

13.76%

9.64%

11.39%

7.87%

100%

 

3. 施工方案及工艺

(1) 路基工程

路基工程采用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工施工的方案。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加强路基填料施工前试验检测工作,

对于沿线各种特殊路基、不良地质,为确保路基稳定,应先进行路基土换填或其他处理措施,再进行填筑作业,对于其他设计未考虑而存在疑虑的段落,加强试验检测工作,避免遗漏不良地质地段的处理。

(2) 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施工,采用集中厂拌,机械化摊铺,施工前应充分做好路面用碎石骨料的备料工作。严禁在不满足规定气温要求的条件下施工。

(3) 桥梁、涵洞

桥涵的预制构件,采用集中预制、工厂化施工,机械化运输安装,混凝土生产加工统一采用集中拌合,车辆运输。

施工时应特别注意桥涵台背填料的压实和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以减少桥头的跳车现象。

4. 工期安排

拟建公路计划于2015年3月初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通车,工期32个月。

5. 投资估算

拟建公路总估算投资29.46亿元。

1.3 方案比选

拟建公路共设1个全线贯通方案K线和6个局部比选方案,局部比较方案分别为A线、B线、C线、D线、E线和F线,其中K线为工可推荐方案。拟建公路路线方案布设情况详见表1.3-1。

 

1.3-1  拟建公路路线方案一览表

序号

路线方案

名称

方案编号

起终点桩号

断链

长度

长度( Km

是否推荐

1

K线方案(贯通方案)

K83+449.944~K208+770.833

189.87

125.131

推荐方案

2

景阳至拦隆口段

K线

K84+800~K103+600

 

18.8

推荐方案

A线

AK84+800~AK111+714.225

858.89

26.06

3

李家山越岭段

K线

K89+500~K92+304.493

 

2.80

推荐方案

B线

BK84+800~B92+759.986

 

3.26

4

多巴至甘河

工业园段

K线

K109+300~K132+500

 

23.20

推荐方案

C线

CK109+300~C134+860.523

926.582

26.39

5

甘河工业园段

K线

K114+900~K126+383.568

 

11.48

推荐方案

D线

DK114+900~D125+488.352

936.419

11.52

6

土门关乡段

K线

K158+400~K161+100

 

2.70

推荐方案

E线

EK158+400~EK158+690.536

2405.38

2.70

7

三合至平安段

K线

K195+900~K208+770.833

 

12.87

推荐方案

F线

FK195+900~FK203+352.826

3986.96

11.44

 

1.4 规划相符性分析

1. 拟建公路与沿线路网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 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

拟建公路是青海省干线公路网中“六纵、九横、二十联”第二联落线(西宁大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青海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区域间交流与合作。因此,拟建公路与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是相协调的。

(2) 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

拟建公路是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一带三环三横四纵”的综合交通网络结构中第二环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实施,基本响应了《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中提出“西宁市一小时交通圈”的规划思想。能改善城市片区间联络困难的现状,加强发挥城区的集聚扩散功能,满足城区空间拓展和同城化发展的需要。因此,拟建公路与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相协调。

2. 拟建公路与沿线主要城镇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1) 大通县景阳镇总体规划

根据《大通县景阳镇总体规划(2006~2020)》,拟建公路K83+449.944~K85+000路段约1.55km经过大通县景阳镇规划区,该路段沿现有道路布线,占用道路用地。可见,拟建公路与大通县景阳镇总体规划相协调。

(2) 湟中县李家山镇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李家山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91+500~K92+500路段约1000m经过湟中县李家山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绿地及部分道路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拟建公路经过湟中县李家山镇规划区的路线方案应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湟中县人民政府意见。

(3) 湟中县拦隆口镇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拦隆口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99+500~K101+500路段约2000m经过湟中县拦隆口镇规划区,该路段大部分占用道路用地,并占用少量绿地,同时还占用了部分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拟建公路经过湟中县拦隆口镇规划区的路线方案应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湟中县人民政府意见,建议设计单位调整路线,使路线尽量沿城市规划道路布线,不占用规划的居住用地。

(4) 湟中县多巴新城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拟建公路K107+000~K120+000路段13km经过湟中县多巴新城规划区,该路段从北向南连接了多巴乡现有的甘拦路、多甘一路、多甘二路,沿现有道路布线,占地类型主要为道路用地和绿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拟建公路经过湟中县多巴新城规划区的路线方案应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湟中县人民政府意见。

(5) 平安县三合镇总体规划

根据《平安县三合镇总体规划(2012~2030)》,拟建公路K190+200~K193+000路段约2.8km经过平安县三合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道路用地和绿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拟建公路经过平安县三合镇规划区的路线方案应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平安县人民政府意见。

(6)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总体规划

根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5)》,拟建公路K115+750~K132+000路段16.25km经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建设单位应征求规划主管部门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意见。

(7) 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上新庄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147+500~K148+500路段1km经过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 环境现状

1. 生态环境

(1)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境内,高原大陆性气候,夏季气候温和湿润,冬季气候干冷,空气稀薄,日照充分,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干湿季节明显。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2.8~5.7℃,蒸发量1215~1763mm,相对湿度56~66%,无霜期87~106天,平均风速1.7~2.1m/s,最大冻土深度105~134cm。

(2) 该地区属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也是青海省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自然植被受人为经济活动影响较大,森林已大面积遭到破坏,目前尚保留的仅为残存和次生类型。拟建公路沿线植被主要是村庄附近和道路旁边的四旁绿化点、农田防护林带等,主要以人工栽植的杨、柳、榆树为主。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和青海省级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

(3) 根据调查,拟建公路评价范围无野生保护动物分布。

(4) 拟建公路沿线区域土地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开垦程度较高,农用地为主要的用地类型,耕地在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中占据主导地位。

2. 社会环境

(1)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平安县境内,项目所在区域经济欠发达。项目沿线汉、回、土、藏、蒙、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大通县少数民族以回族和土族为主。

(2) 项目影响区域公路交通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道路等级较低,部分路面存在病害,边沟、涵洞有部分淤塞现象,严重制约着该地区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

(3) 拟建公路是青海省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市县间市县高等级公路连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海省公路网规划“四纵四横十联线”主骨架网中第一联线的组成部分,是青海省干线公路网中“六纵、九横、二十联”第二联络线的组成部分,也是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交通发展规划中“一轴五射两环”城际交通网络布局中第二射的组成部分。拟建公路是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一带三环三横四纵”的综合交通网络结构中第二环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海东地区“六纵六横”区域骨架路网中第三横(大通—互助—永登)的组成部分。

(4) 本项目K91+500~K92+500路段约1000m经过湟中县李家山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绿地及部分道路用地; K99+500~K101+500路段约2000m经过湟中县拦隆口镇规划区,该路段大部分占用道路用地,并占用少量绿地,同时还占用了部分居住用地;拟建公路K107+000~K120+000路段13km经过湟中县多巴新城规划区,该路段从北向南连接了多巴乡现有的甘拦路、多甘一路、多甘二路,沿现有道路布线,占地类型主要为道路用地和绿地;K190+200~K193+000路段约2.8km经过平安县三合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道路用地和绿地;K115+750~K132+000路段16.25km经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K147+500~K148+500路段1km经过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5) 拟建公路所在项目区文物资源丰富。塔干遗址、通海火神庙、多巴墓群、房院背后墓群、上新庄长城段、黑古城、西台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与本项目距离较近。

3.水环境

(1) 拟建公路沿线河流属黄河流域湟水水系,路线跨越及邻近的河流主要有苏家堡水库、景阳水库、西纳川河、湟水河、西河、南川河、硖门河、小南川河、祁家川河等。

(2) 拟建公路沿线农村居民点饮用地下水,分别在自家院内打井取水。沿线无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取水口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

(3) 现状监测表明,西纳川河水质监测结果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超标指标为悬浮物、石油类、总磷;甘河(西河)、南川河、小南川河水质监测结果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超标指标为悬浮物,小南川河石油类亦有超标值;祁家川河水质监测结果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各水体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当地水土流失及农业面源污染物的汇入。

4. 声环境

(1) 本项目沿线所经地区尚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项目公路沿线主要为农村地区,沿线敏感点噪声源主要为现有交通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其中交通噪声为影响沿线村庄的主要污染源。拟建公路所在区域与本项目交叉和邻近的交通干线有X111、X127、X133(明湟公路)、X205和X201。

(2)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敏感点56处,其中学校18处、卫生院2处、居民点38处。

(3) 项目沿线所布设的32个环境噪声监测点均无超标情况出现,总体上来看,声环境质量良好。

6. 环境空气

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沙尔湾村环境空气污染物NO 2 质量指数均小于“1”,表明NO 2 现状监测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沙尔湾村环境空气污染物TSP监测的日均值超标,其超标是由于监测当天刮大风产生扬尘所导致的。总体来看,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7. 景观环境

拟建公路沿线景观可划分为农田景观、林地景观、草地景观、河流水体景观、道路景观、村镇景观等6个景观类型。其中林地景观、草地景观和河流水体景观的敏感性高、阈值高、景观质量较好,是拟建公路建设中应重点保护的景观类型。

2.2 评价范围

1. 生态环境

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影响区域,以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以内区域为主;以及沿线所有弃土场。

2. 社会环境

项目直接影响区大通县、湟中县、平安县。

3. 地表水环境

一般路段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跨越河流的评价范围为桥位上游500m至下游1000m范围的水域。

4. 地下水环境

公路建设、运营可能导致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

5. 声环境、环境空气

拟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


 

3   环境影响预测及防治措施 3.1 环境影响与污染源强分析

1. 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1) 施工期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表现在主体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和分割,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使评价范围植被覆盖率下降,耕地面积减少,对沿线地区的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路基的填筑与开挖、取土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施工,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而这些变化若是路基占用部分,则是永久无法恢复的;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和团粒结构发生改变;工程活动扰动了原有的自然生态和环境,还会对评价区的动植物的生长、分布、栖息和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 营运期

营运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固体废物上,沿线设施的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将产生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

2.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1) 施工期

拟建公路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施工、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制厂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等。

① 桥梁施工废水

桥梁的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泄漏的混凝土,都将对灌溉水体的水质产生影响。

②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主要是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及粪便水,主要含动植物油脂、食物残渣、洗涤剂等多种有机物,其成分及其浓度详见表3.1-1。

3.1-1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成分及浓度

污染物种类

SS

BOD 5

COD

TOC

TN

TP

浓度(mg/L)

55

110

250

80

20

4

 

由表可知,由于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仅限于施工期,时间上相对较短,污水排放相对分散,且水量不大,为保护水资源,设置化粪池对污水集中处理,出水可用于农田灌溉,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③ 施工区混土拌合站及预制场生产废水

预制场、拌和站的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一般一处场地的生产废水量(冲6D17废水)少于1t/天,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达到3000~5000mg/L。混凝土拌合站及预制场的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排放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小、间歇集中排放等特点。据有关资料,混凝土拌和场每次冲洗污水量约0.5m 3 ,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5000mg/L,pH值在12左右,因此,此部分污水需要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出水可用作混凝土拌合用水,严禁随意排放。

(2) 营运期

① 路(桥)面径流

公路桥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石油类和有机物,污染物浓度受限于多种因素,如车流量、车辆类型、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等,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经分析,降雨对公路附近河流造成影响的主要是降雨初期1h内形成的路(桥)面径流。桥面径流污染物中,SS、BOD 5 和石油类的入河后污染物浓度增加量相对较小,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② 沿线设施生活污水

据类比调查,沿线设施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见表3.1-2。

表3.1-2  沿线设施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成份( 单位:mg/L)

名称

人口(人)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t/d)

排放去向

养护工区

30×2

生活污水:9.72

化粪池处理,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污水不外排。

隧道管理站

10×2

生活污水:5.4

 

3. 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1)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含有毒物质,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集中处理,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集中处理。

(2) 营运期

路面、桥面径流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是路桥面径流和沿线设施排放的污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本项目隧道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富水性差,地下水较贫乏,因此本项目隧道排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 声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1)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为了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 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影响。

5. 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1) 施工期

公路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时拌和扬尘、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中漏散造成的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沥青烟、施工粉尘以及土石方开发和回填等。

① TSP

TSP为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是开放或封闭不严的灰土拌和、储料场、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撒,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等。

② 沥青烟和苯并[a]芘

沥青烟和苯并[a]芘来源于沥青熬制及拌和、铺路过程。不同的熬制拌和方法和设备,沥青烟和苯并[a]芘产生量相差很大。若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据测定,在下风向100m处沥青烟浓度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75mg/m 3 ),苯并[a]芘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浓度(0.01μg/m 3 )的要求;若采用传统的现场熬制拌和设备,据测定,熬制棚内苯并[a]芘浓度可达14.9μg/m 3 ,下方向30m处仍有0.05μg/m 3 的浓度。

(2) 营运期

沿线设施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是影响营运期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考虑到型煤锅炉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成分,本评价选取烟尘和SO 2 进行分析评价。排放源强见表3.1-3。

表3.1-3  拟建公路型煤锅炉废气污染物源强一览表

锅炉功率(t/h)

耗煤量(t/h)

评价因子源强(g/s)

烟尘

SO 2

1.0

0.16

0.0319

0.1203

3.2 环境保护目标

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


3.2-1  拟建公路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概况

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特征

相关关系

主要影响及时段

林地

拟建公路沿线以杨树、柳树等阔叶林为主。

占用

土地占用将造成植被的损失,影响时段为施工期、营运期。

草地

拟建公路沿线有重要牧场、改良草地为主。

占用

土地占用将造成植被的损失,影响时段为施工期、营运期。

耕地及基本农田

拟建公路永久占用耕地72.06hm 2 ,其中占用基本农田约57.65hm 2

占用

土地占用造成基本农田的减少,影响时段为施工期、营运期。

 

2.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2。

3.2-2  拟建公路主要社会环境保护目标概况

敏感目标

相关关系

大通县景阳镇

总体规划

根据《大通县景阳镇总体规划(2006-2020)》,K83+449.944~K85+000路段约1.55km经过大通县景阳镇规划区

湟中县李家山镇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李家山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91+500~K92+500路段约1000m经过湟中县李家山镇规划区

湟中县拦隆口镇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拦隆口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99+500~K101+500路段约2000m经过湟中县拦隆口镇规划区

湟中县多巴新城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拟建公路K107+000~K120+000路段13km经过湟中县多巴新城规划区

平安县三合镇总体规划

根据《平安县三合镇总体规划(2012~2030)》,拟建公路K190+200~K193+000路段约2.8km经过平安县三合镇规划区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总体规划

根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5)》,拟建公路K115+750~K132+000路段16.25km经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规划区

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

总体规划

根据《湟中县上新庄镇总体规划(2013~2030)》,拟建公路K147+500~K148+500路段1km经过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规划区

塔干遗址

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拟建公路K103+800~K103+920路段穿越该遗址保护范围。

通海火神庙

湟中县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拟建公路K114+200路段的右侧约50m处,路线不涉及该文物的保护范围。

多巴墓群

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拟建公路K112+300~K113+500路段穿越多巴墓群的保护范围。

房院背后墓群

湟中县文物保护单位,该文物位于拟建公路K138+800路段右侧约50m,路线不涉及其保护范围

上新庄长城段

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拟建公路于K146+800处横穿上新庄长城段。

黑古城

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拟建公路K147+100~K147+550路段从黑古城保护范围的北部边界处通过,最近处距离约100m

西台遗址

湟中县文物保护单位,该文物位于拟建公路K162+900路段右侧约200m处,路线不涉及其保护范围。

征地拆迁户

项目沿线分布,征地拆迁时的短期影响。

 

3.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地表水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3。

3.2-3  拟建公路水环境保护目标概况

序号

桩号

敏感目标

类型

环境特征

1

K85+200~K85+480

苏家堡水库

地表水

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Ⅲ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K85+200~K85+48段沿水库布设,路线距离水库边缘60m

2

K87+400~K88+500

景阳水库

地表水

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Ⅲ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K87+400~K88+500段沿水库布设,路线距离水库边缘最近处约20m

3

K101+100

西纳川河

地表水

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Ⅱ类水体,现状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经调查没有集中式水源地和取水口。K101+100设西纳河中桥跨越

4

K113+850

湟水河

地表水

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体,现状为集中式饮用水源,自河道中心向两边扩展50米以内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该段为完全利用老路现有桥梁

5

K141+940、K142+596

甘河(西河)

地表水

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体,现状为非集中饮用、工业、农业用水。K141+940、K142+596分别设西河2号中桥、西河3号中桥跨越

6

K147+700

南川河

地表水

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体,现状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自河道中心向两边扩展50米以内为饮用水源保护区。K147+700设上新庄大桥跨越

7

K150+796

硖门河

地表水

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Ⅱ类水体,现状为非集中饮用、农业用水。K150+796设小桥跨越

8

K165+191

小南川河支流

什张家河

地表水

参照小南川河功能区划,小南川河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Ⅲ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K165+191设什张家河中桥跨越

9

K169+802

小南川河支流

地表水

参照小南川河功能区划,小南川河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Ⅲ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K169+802设川坡中桥跨越

10

K180~K206段路线沿祁家川河谷布设、K179+965、K186+950、K187+580、K187+988、K188+098、K188+250、K188+412、K190+154、K192+659、K197+952、K201+627等桥梁多次跨河

祁家川河

地表水

湟水河支流,参照汇入湟水河功能区划,湟水河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

K180~K206段路线沿祁家川河谷布设,K179+965、K186+950、K187+580、K187+988、K188+098、K188+250、K188+412、K190+154、K192+659、K197+952、K201+627等设桥梁多次跨越

11

K208+450

湟水河

地表水

规划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类水体,现状为农业用水。该段为完全利用老路现有桥梁

 

5.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共有声、气环境敏感点56处,其中学校18处、卫生院2处、居民点38处。

3.3 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1. 生态环境

(1) 拟建公路总体占地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工程的角度拟建公路工程永久占地数量合理;拟建公路永久占地占项目直接影响区相应地类面积的比例很小,不会导致沿线各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但占用耕地的比例较高,将对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建议下阶段进一步论证路线优化布设、以桥代路等方式的可行性,以尽量减少公路建设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

(2) 植被生物量和生产力的损失以林地生物量和农田植被生物量为主。工程建设后,将造成评价范围内自然体系生物量损失约511.66t。在下阶段设计中,对弃土场及临时用地提出植被恢复方案,从而尽量降低对环境的人为破坏及新增的水土流失危害影响。

(3) 拟建公路建设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类型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对本区域生态环境起控制作用的组分未变动,生态环境的异质性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项目区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结构完整性产生影响。

(4) 在施工中,如果在线路附近发现保护植物或名木古树则应暂时停工,并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悬挂醒目的树牌,在树体四周设置围栏等措施加以重点保护。

(5) 拟建公路的建设对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的破坏、迁徙阻隔以及种群数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野生动物的物种多样性;对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野生保护动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公路建设对其栖息地、觅食以及迁徙影响较小。

2. 社会环境

(1) 拟建公路的建设会成为周边城区经济兴起发展的重要推手,促进区域经济乃至全省经济的发展,能很好的带动青海省的旅游事业发展,带动沿环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沿线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西宁市区及周边大通、湟源、湟中、平安等县区经济协调发展,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有助于实现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

(2) 拟建公路的建设对沿线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拟建公路在选线时注重避让墓地等敏感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本项目建设与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干扰冲突。

(3) 拟建公路与青海省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青海省公路网规划、青海省干线公路网、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交通发展规划、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以及海东地区公路交通“十二五”规划都是相协调的。

(4) 本项目K91+500~K92+500路段约1000m经过湟中县李家山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绿地及部分道路用地; K99+500~K101+500路段约2000m经过湟中县拦隆口镇规划区,该路段大部分占用道路用地,并占用少量绿地,同时还占用了部分居住用地;拟建公路K107+000~K120+000路段13km经过湟中县多巴新城规划区,该路段从北向南连接了多巴乡现有的甘拦路、多甘一路、多甘二路,沿现有道路布线,占地类型主要为道路用地和绿地;K190+200~K193+000路段约2.8km经过平安县三合镇规划区,该路段占用道路用地和绿地;K115+750~K132+000路段16.25km经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K147+500~K148+500路段1km经过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规划区,该路段沿规划道路布线,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以上路段建议建设单位对路线进行优化调整,尽量沿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布线,少占林地,不占住宅用地,路线方案并需依法征得湟中县人民政府、平安县人民政府、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湟中县上新庄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

(5) 拟建公路K103+800~K103+920、K112+300~K113+500、K146+800等路段分别通过塔干遗址、多巴墓群、上新庄长城段等青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临近通海火神庙、房院背后墓群、黑古城、西台遗址等文物,其中公路建设对塔干遗址的影响较大,应尽量优化路线方案,公路建设对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结构稳定性和整洁性影响较小。

(6) 拟建公路建设征用土地将对区域耕地资源保护和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合理补偿和产业结构调整可降低工程征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将协助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征地拆迁影响户和居民的重新安置工作,基本上可以保证受影响居民安置后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公路建设而降低。

3. 水环境

(1) 拟建公路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制场及拌和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跨河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采取化粪池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的生产废水中悬浮物的含量较高,应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应加强覆盖等防护措施。

(2) 拟建公路营运期对沿线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桥面径流和沿线设施污水排放。

(3) 拟建公路桥面径流入河后将导致河水中污染物浓度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石油类增加量大于BOD 5 增加量,但实际降雨过程中,桥面径流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过程进入雨水系统,伴随着雨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污染物到达水体时浓度已大大降低。因此,桥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 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站采用化粪池处理污水,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污水不外排。

4. 声环境

(1) 施工机械与设备噪声为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其影响范围为白天距施工场地130m以内,夜间则达480m以远,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按4a类标准,拟建公路沿线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中心线<20.0m。

(3) 按2类标准,拟建公路沿线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为距路中心线<20.0m、<20m~30m和50m~60m,夜间达标距离距路中心线基本<20.0m。

(4) 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公路沿线56处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全部达到标准,状况良好。

(5) 由于交通量很小,所以营运期在预测近期(2018年)和中期(2024年)拟建工程沿线各个敏感点噪声均不超标,仅在预测远期(2032年)昼间存在个别超标现象。

5. 环境空气

(1) 公路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时灰土拌合扬尘,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散造成的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及隧道施工粉尘等,评价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其中灰土拌合站下风向200m以外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储料场和散体材料运输通过加盖篷布、施工便道和场地通过洒水均能较好地控制扬尘污染。

(2) 营运期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不超标。

3.4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 生态环境

(1) 施工后期应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公路征地范围内绿化工作,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以及减少土壤侵蚀的目的。

(2) 主体工程完成后,首先应对工程裸地进行植被恢复,优先采用乡土植物品种,适当引种外来植物种。为避免外来物种入迁,在应用外来植物种时,应进行引种风险评价。

(3) 强化项目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除向司乘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外,项目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按路段承包,每天进行清理。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要求加盖蓬布。

2. 社会环境

(1) 拟建公路的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公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消除公路主体工程阻隔及运营对沿线人民的心理上产生的压力。

(3) 加强公路主体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以提供人民的出行方便、工作方便。

(4) 由于拟建公路的建成通车将对工程沿线地价产生增值影响,必将导致沿线出现新的产业带和商业网点,工商用地、交通用地等非农业用地将有所增加,为避免过多地丧失宝贵的耕地资源,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对公路沿线各种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5) 为保证沿线城镇建设规划与拟建公路景观建设相协调,建议主管部门加强路侧用地的规划工作,对沿线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建筑风格的严格审批。

3. 水环境

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站的化粪池要定期维护,并监督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4.声环境

(1)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居民集中区150m以内的施工场地,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严禁打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得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事先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昼间施工时对受噪声影响大的敏感点应设置移动声屏障予以缓解其影响。

(3) 距离拟建公路40m以内较集中的居民点设置临时声屏障,沿线学校应按照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设置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并避开学生考试时间施工。

(4)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县乡道路,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尽量远离学校和居民区;大型集中居民点附近的施工便道夜间应停止材料运输作业。

(5) 承包商应根据劳动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业时间,做到轮流操作筑路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环境作业,给工人恢复听力的时间,并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 建设单位应在沿线各施工标段设置公众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业主应及时会同当地环保部门给予解决,以免产生环保纠纷。

5. 环境空气

(1) 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这样既可以净化空气,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隧道口环境空气污染的影响。

(2) 建议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对在公路附近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加以限制。

(3) 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站内排放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以利烟气扩散。同时,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4) 建议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站采用1t/h的燃煤锅炉,使用优质低硫型煤(含硫量小于0.5%)来满足取暖及饮水、洗澡等生活用水需求,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1t/h锅炉烟囱高度不小于25m,使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符合其所在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污染物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5 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1. 风险预测分析

(1) 拟建公路营运期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

(2) 由前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当拟建公路通车后,全路段营运各期的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较小,最大仅为0.0348起/年;跨河及临河敏感路段的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率最大为0.00072起/年。

(3) 由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不为零,所以不能排除重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亦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拟建公路上万一出现交通事故而严重污染环境,如有毒气体的扩散或有害液体流入到水系等可能性仍存在。所以,为防止危险品运输的污染风险,必需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跨河桥梁段应做为重点防范路段。

2. 预防管理措施

防范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的最主要措施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相关法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公路运输实际,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主、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使从业人员具有高度责任感,使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2) 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公路前,应向当地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领取申报表,在入口处接受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门的抽查,并提交申报表。申报表主要报告项目有危险货物运输执照号码、货物品种、等级和编号、收发货人姓名、装卸地点、货物特性等。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般应安排在交通量较少时段通行,在气候不好的条件下应禁止其上路,从而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3) 交通、公安、环保部门要相互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改善和提高相应的装备水平。

3.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本项目可以参照青海省已建公路执行的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建议在原有危险品安全运输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网络,将地区、乡镇的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公路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完善地区公路事故应急预案和监测体系,在危险品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扑救,减小或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时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的不利影响。

拟建公路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制度、应急工作规程和处置原则等。组织机构由青海省交通厅、公安厅和环保厅分管领导分别联合成立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有研究制订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措施和政策,建立辖区内化学危险品运输业户和车辆、人员档案,定期开展对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业户的安全检查,并定期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道路化学品运输事故情况,定期组织道路化学品运输业户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沿线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等。

应急工作规程及处置原则

(1) 一旦事故发生,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有关通讯方式向青海省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协调小组报告。

(2) 协调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公路巡警前往事故地点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前往救援。

(3) 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

(4) 如果危险品为气态且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逸漏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处于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中毒伤亡。

(5) 如果危险品为液态,并已进入公共水体,应立即通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立即派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捞掉入水体的危险品容器。

应急处理意见:

拟建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充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树立“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处置原则。

(2) 危险目标

明确拟建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种类、特性及污染的特点。

(3) 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建立以公路营运管理部门为主体,西宁市交警、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以及大通县、湟中县和平安县交通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各有关人员的分工与职责,并确定有效的联系方式。其中:

① 路政部门:承接事故报告,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车辆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② 大通县、湟中县和平安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③ 大通县、湟中县和平安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负责事故现场及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④ 大通县、湟中县和平安县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4) 现场处置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以及专家咨询组等处置专业组,并明确相应职责。其中:

①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消防支队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② 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③ 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④ 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⑤ 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⑥ 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⑦ 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大通县、互助县环保局负责。

⑧ 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针对拟建公路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水污染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置措施。

(6)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针对拟建公路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污染特性,明确事故现场危险区域、保护区域、安全区域的划分,并以挂图的形式张贴于醒目位置。

(7) 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药剂

针对拟建公路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污染特性,养护工区应配备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药剂。

(8) 应急处置单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明确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单位、人员名单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置。

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损益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公路环境正效益是负效益的1.5倍,说明拟建公路所产生的环境经济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3.7 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计划

1. 环境保护管理

为使本项目环境问题能及时得到落实,特制定本项目环境管理计划,详见表3.7-1。


3.7-1  拟建公路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问题

减缓措施

实施机构

负责机构

可行性研究阶段

 

l 工程可行性研究

l 环境影响评价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阶段

选线

l 路线方案选择应得到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认可;

l 路线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占地拆迁,尤其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适当避绕大型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l 路线应尽可能避免城市、乡镇和其它环境敏感位置。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土壤侵蚀

l 公路绿化工程设计;

l 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设计;

l 不良地质路段特殊设计。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空气污染

l 拌合站、取弃渣场、施工便道等选址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并考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噪声

l 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采取拆迁、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少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征地拆迁安置

l 制定征地拆迁安置行动计划。

建设单位

地方政府

建设单位

景观保护

l 对全线开展景观设计;

l 取弃渣场设置考虑景观影响。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社会干扰

l 设计通道和道路交叉口以方便当地群众、动物及车辆通过道路。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水污染

l 养护工区等沿线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设计。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风险事故

l 公路两侧设置警示标牌。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营地/施工便道

l 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村庄房屋,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l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城镇及大型村庄。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耕地保护

l 路线穿越耕地集中分布区时,采取收缩边坡、路基改桥或采用挡墙路基方式,以节约耕地面积。

设计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文物古迹

l 对公路征地范围的文物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文物考古

单位

建设单位

空气污染

l 在干旱季节应采用洒水措施,以降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特别是靠近居民点和学校等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地方;

l 料堆和储料场远离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m以外,并须对其进行遮盖或洒水以防止扬尘污染。运送建筑材料的货车须用帆布遮盖,以减少撒落;

l 搅拌设备需良好密封并安装除尘装置,对操作者配备劳动保护措施;

l 施工现场及主要运料道路在无雨的天气定期洒水,防止尘土飞扬。

承包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3.7-1  拟建公路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问题

减缓措施

实施机构

负责机构

 

施工期

土壤侵蚀/水污染

l 路基完工三个月内在边坡和拟建公路可绿化处植树种草。如现有的灌溉或排水系统已损坏,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修复或重建;

l 在建造永久性的排水系统前须建造用于灌溉和排水的临时性沟渠或水管;

l 须采取合理措施,如沉淀池防止向河流和灌溉水渠直接排放建筑污水;

l 采用沉井或围堰施工方法防止桥梁施工污染河水,以及施工垃圾等掉入河中污染水质;

l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集中处置,生活垃圾设集中堆放场;

l 泄漏的机械油料或废油料严禁倾倒进入水体,应加强环境管理,开展环保教育,防患于未然;

l 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不应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水体附近,应远离河流,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而进入水体;

l 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水土保持设施,并做好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渣场等临时设施的水保工作;

l 砂石料外购时,施工单位应向合法砂石料场购买,在外购合同中明确砂石料场的水土保持责任由出卖方负责,合同款包含水土流失防治费用。

承包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噪声

l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标准以防止建筑工人受噪声侵害,靠近强声源的工人配带耳塞和头盔,并限制工作时间;

l 150m内有居民区的施工场所,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嘈杂的施工工作,严禁夜间打桩作业;

l 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

承包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生态资源

保护

l 施工过程中,在可能产生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性沉淀池,以拦截泥沙。待路建成涵管铺设完毕,绿化或还耕;

l 临时占地应尽可能少,尽量少占耕地;

l 筑路与绿化、护坡、修排水沟应同时施工同时交工验收。

l 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耕作的熟土于一旁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渣坎拦挡表土,遇降雨时对表土采用覆盖措施,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土地表层以利于生物的多样化;

l 杜绝任意从路边农田取土,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取土;

l 对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内保护类植物种进行移栽;

l 对工人加强教育,禁止滥砍乱伐;

l 将生态保护方案计入招标和合同条款,作为选用施工单位和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

l 加强森林路段的施工和生产用火与爆破管理,避免引发森林火灾。

承包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3.7-1  拟建公路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问题

减缓措施

实施机构

负责机构

 

施工期

文物古迹

l 如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土方挖掘工程,并把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在主管部门未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及必要的保护措施未采取前,挖掘工程不得重新进行。

承包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驻地

l 在施工驻地应设置垃圾箱和卫生处理设施。箱内的垃圾和卫生处理坑的粪水、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油污水不可直接排入水体中,应集中定期处理,达标排放。饮用水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防止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水体。

承包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景观保护

l 严格按设计操作恢复景观质量;

l 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应绿化。

承包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振动监控

l 在村庄附近做强振动施工,或爆破施工时,对临近施工现场的房屋进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受工程施工振动影响较大的民房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承包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环境监测

l 按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进行。

环境监测站

建设单位

 

工程环境监理

l 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计划进行,纳入工程监理范畴。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营运期

 

地方规划

l 在后期规划时,不宜将距离公路中心线60m以内作为居住用地,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敏感建筑物用地。

地方政府

 

 

噪声

l 根据公路营运后噪声监测结果,对噪声超标严重的敏感点采取合适的降噪措施,以减缓影响。

营运单位

营运单位

 

空气污染

l 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加强乔灌木植物种植密度,以净化和吸收车辆尾气污染物。

营运单位

营运单位

 

危化品运输

l 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l 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件。

营运单位

交警支队

营运单位

 

水质污染

l 养护工区等沿线设施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l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理。

营运单位

营运单位

 

环境监测

l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监测标准、方法执行。

环境监测站

营运单位

 

 

2. 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分为环境空气、噪声、生态环境等三部分,具体见表3.7-2。

  3.7-2   拟建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因子

阶段

监测地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监测时间

实施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机构


环境空气

施工期

兔湾坡

TSP

2次/年或随机抽样监测

3天/次,每天保证12小时采样时间

有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

建设单位

青海省环保厅、西宁市环保局、平安县环保局及湟中县环保局、大通县环保局

环境噪声

施工期

白崖村、下山庄村、兔湾坡、沙儿湾小学,上洛麻小学,田家寨中学,土门关初级中学

施工场界噪声

1次/季度,必要时随机抽样监测

2天/次,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营运期

白崖村、下山庄村、兔湾坡、沙儿湾小学,上洛麻小学,田家寨中学,土门关初级中学

环境噪声

2次/年

2天/次,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西纳川河、南川河、祁家川河桥位下游200m

pH、COD、石油

桩基础施工施工期间,4次/年

采水样3天/次

 


 

4   公众参与 4.1 目的及意义

为了解本项目沿线的公众,尤其是可能受到工程施工、征地影响的居民,对拟建公路建设的基本态度和可能要带来的环境影响等问题的认知程度,征求他们对减缓这些不利影响的措施建议等需要对沿线居民进行意见征询。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到建设、设计单位、供设计、施工时予以考虑采纳或妥善解决。

对沿线县政府职能部门及沿线乡政府等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咨询公路可能受到哪些环境敏感因素的制约(或干扰);同时可以加深对工程建设可能给当地带来的积极影响和不利影响的了解,使环境影响分析更有针对性。

4.2 方法及过程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 公示阶段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6日将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阶段信息公告在青海省交通厅(http://www.qhjt.gov.cn/)网站上进行了公布(详见图4.2-1),以广泛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2-1  拟建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阶段信息公告

 

2.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阶段。

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经与建设单位协商,评价单位拟将报告书简本在青海省交通厅(http://www.qhjt.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利用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回收公众意见。

3. 现场调查

环评报告简本公示后,将在本项目沿线所涉及的居民、各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的现场调查工作。现场调查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4. 意见的反馈落实阶段

在现场调查结束后,评价单位将对公众参与的调查意见分别进行了统计、归纳,整理汇总成本项目的公众参与现场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采纳建议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这些问题将给出答复。

4.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在青海省交通厅网站进行了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S102西宁绕城环线大通经湟中至平安段符合青海省公路网规划。本项目对提高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促进项目沿线区域旅游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建公路穿越城镇规划区、工业园规划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路线方案应当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评价认为,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学校教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以上行政许可手续及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      编

810008

100088

联 系 人

李群善

王彦琴

电      话

0971-6186309

010-82085622

传    真

 

010-6204567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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