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法院荣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3.09.2018  16:21




        近日,班玛县法院被班玛县委、县政府授予2016-2017学年全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班玛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宣讲活动。结合牧区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工作计划,选派精通藏汉双语的法官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学子送去法律的关怀。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校园欺凌事件剖析,增强中小学生的自律意识及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孩子们成为校园欺凌或其他伤害的施暴者和受害者。

        针对班玛县一个时期学龄儿童辍学问题突出的现状,班玛法院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联合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发挥巡回法庭审判职能,向广大牧民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拒绝将适龄儿童送校入学的家长,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对家长的教育训诫和耐心释法说理,迫使监护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今后,班玛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律宣传员作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遵法、用法意识,用审判之槌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