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社会救助补齐“基层民生”短板

17.12.2015  15:57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随着“两节”的临近,班玛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奔波全县9个乡镇困难牧户,把一笔笔救助金和棉衣棉被等救助物品亲自送在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悉,今年该县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为全县1260户2920名农村低保户发放全年低保金513.512万元,为470户1108名城镇低保户发放1月-10月份低保金249.6581万元,为676名五保户发放全年五保供养金208.208万元。为4726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代交参合金42.032万元,为274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报销医疗费62.8047万元,为4704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发放“两节”生活补贴105.2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52.2万元。为23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8.2万元。为137名遗属发放1至10月份生活费109.322万元。为105名孤儿和414名困境儿童发放全年生活补贴150.12万元。为985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老龄生活补贴87.552万元。为149人次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5.96万元。为84名因灾致贫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1.92万元,救助大米7200斤,面粉9750斤、青稞700斤、色拉油4桶,椅10辆、帐篷6顶。为2名退役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万元、退役士兵就业补偿金8.9224万元,为5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7.9132万元、“两节”生活补贴0.1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300元,为3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0.5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班玛县坚持民生至上服务理念,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法规,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了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