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甘德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拖欠工资纠纷

26.12.2017  18:2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两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6万元,在高效及时解决法律难题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各类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2016年7月15日,沙某、萨某与甘德县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第6条第1款约定沙某、萨某每月工资分别2000元和2500元,第6条第3款约定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加发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并于7月21日用工方出具书面协议书。签订合同后,原告一直以此合同约定内容务工。但是,从今年1月开始,用工方拖欠劳动工资,至8月共拖欠两人工资3.6万元。就此纠纷,沙某、萨某也曾找王某进行商讨,但王某声称此公司已转让,与之无关。

  今年10月25日,沙某、萨某前来甘德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用工方,用工方态度诚恳,承认有此失信拖欠事实,并愿意由中心主持调解,11月16日在甘德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主持调解下,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欠款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