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始终贯彻“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不断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

09.10.2014  12:4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对青海生态保护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我省构筑全国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省林业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切实承担起构建全国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切实履行保护修复森林、湿地、荒漠三大自然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咬定目标、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持续加力,推动全省林业生态建设进入了历史上最快最好的发展时期。通过不断实践,积累和丰富了林业在推动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好做法。

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工程等,以项目为驱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推进。2011年至今共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80余亿元,每年完成营造林百万亩以上(累计完成任务597.5万亩,人工造林266.15万亩、封山育林331.35万亩)。全省森林面积达到6618万亩,森林覆盖率6.1%,东部地区达到35.29%。保护天然林5517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总面积的30.4%,治理沙化土地面积368.9万亩。主要湖泊面积净增245平方公里,三江源等主要生态功能区生态逐步恢复。

二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各项改革,不断激发林业活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流转及管理服务试点县流转业务已经开展。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试点,国有林地管护单位考核评比工作完成了任务总量的80%以上,两个试点县集体和个人管护考核评比工作正在进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争取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4000万元,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资金1500万元。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试点已完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长江和澜沧江流域的公园规划调研考察,形成了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初步规划方案。

三是坚定不移地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为大美青海建设增色添彩。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口聚居区域,大力推进造林绿化进程,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高原造林绿化特点的高标准造林绿化新模式,提高了造林成效。 突出城镇增绿。 2011年以来,突出高速通道、西宁机场、工业园区,以及城镇周边等区域,高标准、规模化造林,有效提升了城镇品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林业发展成果。 突出农村增绿。 完成村庄绿化900个,推动村庄干道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庭院绿化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农牧民致富增绿。 围绕发展特色经济林建设,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黄河谷地安排落实枸杞基地建设和核桃、大果樱桃基地建设任务,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 突出生态脆弱区增绿。 在生态修复区实施大规模的造林工程,变分散式治理为规模化整体治理,改善了生态环境。

四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产业,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不断转变造林思路,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11年至2013年,新建枸杞种植面积17.14万亩、沙棘18.02万亩、核桃7.45万亩、大果樱桃1.95万亩,兴林富民基础不断夯实。截至目前,全省枸杞种植面积达43.9万亩(可采果面积达22.2万亩)、沙棘230万亩(可采果利用面积100万亩)、核桃17.92万亩、大果樱桃1.95万亩。建立各类苗木繁育基地7.7万亩,年产苗木6亿株,产值达7.2亿元。今年又安排建设枸杞等生态经济林15.6万亩,目前已完成96%。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旅游蓬勃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下种植、养殖业方兴未艾,有效增加了群众收入。同时,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首次命名14家省级龙头企业。

五是坚定不移地拓展林业发展空间,不断推动生态建设扩面增效提质。林业资源既实现了快速增长,又实现了“一张图”覆盖。天然林管护面积比“十一五”末增加2542万亩,达到5517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中央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比“十一五”末增加2840.3万亩,达到7441.4万亩。组织开展青海省林地资源专项调查和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工作,全省林地面积达1.68亿亩。全省湿地总面积达1.2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新晋升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申报批准2个国家湿地公园。为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是坚定不移地抓好生态价值评估与动态监测,为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数据支撑。为科学评价全省的生态价值,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监测与价值评估项目,这是全国范围内从省级层面开展此项工作的先例,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野外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内将提交三江源区、青海湖、祁连山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分报告;青海省森林、草地、荒漠、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价值评估分报告及青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综合报告。为下一步长期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和荒漠化等监测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七是坚定不移地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为切实提高营造林工程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行林业工程质量“亮牌”制度,造林质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责任包干制度,以及省、州、县三级督导员一线全程督导制度。制订完善了《青海省林业工程考核办法(试行)》、《林业重点工程绩效考核办法》等10余项考核办法和操作规程。编制完成了18项青海省地方标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施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高度关注与生态破坏并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工程建设占地项目开始向林地转移,一些地方对违法案件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林地流失严重,违法使用林地屡禁不止。二是生态改善与生态退化并存,自然生态系统依然十分脆弱。我省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得到逐步改善,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整体生态功能较弱;湿地生态功能下降;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大,治理难;野生动植物依然面临严重威胁。自然生态系统仍然十分脆弱。三是生态需求增加与资金投入不足并存,资金短缺依然是林业生态建设重要的瓶颈制约。四是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与工作机制尚需完善并存,生态保护与建设改革创新任务仍十分艰巨。生态建设的激励机制、奖惩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林业厅将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保护第一”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把生态文明理念更好地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紧紧围绕构建我省“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突出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盆地和东部黄土丘陵区五大生态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生态产品生产体系、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五大体系。努力开创全省生态空间青山绿水、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集中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的新格局。

一是实施严格的林地保护政策。制定和完善林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和实行林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林建设占用林地。进一步完善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林地征占用限额管理。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林地保护和监管执法,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基金,探索按照森林生态服务功能高低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的差别化补偿。扩大湿地保护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健全林业补贴制度,加大对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保护等补贴力度。加大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林业灾害监测和防治的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推进林业专项财政投入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加大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投入政策。加强林业灾害防控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财政支持,加大对基层林业站(所)基本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林区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暖、通信、广播电视等民生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等文化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四是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逐级分解成各地区的具体目标。争取建立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与激励机制,推进本地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五是建立保护激励机制。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实行倒查问责机制。严肃处理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探索建立生态发展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