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受损终身追责亟待给出示范案例

02.07.2015  20:17

  7月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新闻链接)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浓缩起来讲就是“干部造成生态受损终身追责”,这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内容的具体落实,应该是发展转型与深化改革的标志性法规之一了,直接触碰到了环保的核心与关键,让之前几乎无解的死结变得有解了。之前的先发展后治理,先上车后买票,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谋取政绩的纠偏,在此算是从倡导层面走向法治层面,令人击节叫好。

  此前数十年中国的经济增速震惊世界,是以生态的严重受损为代价的,是以牺牲国民生存基础与生活质量来做大GDP,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地区“三废”肆虐,无土不污,雾霾蔽日,健康告急。在转换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发展方式的今天,在强调生态文明的今天,高层的执政眼光与治理视角开始更多地眼光向内、向下,开始注意到力拼GDP体量的局限性,而追求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去探索公平化、绿色化、国民福利最大化的经济发展方向。这算是真正触摸国民的真实生存感觉,直接关系到民族能否永续发展的症结。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与终身追责制度,可促使地方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充分考量生态因素,这说起来难,其实也不难,什么样的绩效考评机制,就会推生出什么样的相应的政绩诉求,之前追求效率,力拼GDP体量,也是一种彼时应有的追求,是要有那么一个经济积累阶段,而现在,指挥棒变了,政绩评价体系变了,科学政绩观来了,生态理念进入了治国方略,地方政府官员自然也不会继续死拼“GDP”,这是可以想见的。

  现在要做的,是如何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这个需要更加细致地量化,更加贴身地与具体责任岗位与责任人挂钩,要配套具体的实践细则,让罚则更加明晰,让问责更加可操作。

  现在亟需的,是给出一些示范案例,形成真正的威慑效果,形成倒逼机制,有那么一些追责前例摆起,相关责任人就会感到有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头顶,使相关规定受到普遍敬畏与遵从,问责才真有警诫效果,政策法规才更有延续和稳定性。

  法规只有被执行,才能进入信仰,我们有过法规被搁置甚至被肆意践踏的历史记忆,因此,在法规出台时,我们总只是谨慎乐观,总想跟帖一句“重在落实”,粗俗者甚至会牢骚一句“然并卵”之类。为了我们的青山绿水,为了避免那些“带毒GDP”“害命GDP”卷土重来,终身追责是味好药,赶快找人来服下,以积累更多“临床”经验,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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