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生态文明 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我省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
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维护民族团结的有力支撑,是巩固第一轮成果、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
按照《青海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我省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涉及全省草原牧区6州2市42个县(市、区、行委)的21.54万牧户、79.97万人、0.32亿公顷可利用天然草原,年度兑现补奖资金24.13亿元,其中:禁牧补助18.36亿元,草畜平衡奖励5.77亿元。
新一轮补奖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对0.16亿公顷中度以上退化天然草原实施禁牧补助,对0.15亿公顷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同时,全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建草原生态管护员队伍,草原生态管护员达到42778名,并建立完善了省、州、县、乡、村五级草原监管体系,强化了对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的核查监管,有效巩固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成效。
一年来,全省开展草原生态补奖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了生态保护业绩与补奖资金发放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以细化量化考评指标,逐级开展绩效考评,确保了政策落实到草场和牧户。还利用绩效奖励资金,支持草原保护建设、草原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草牧业发展及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工作经费,巩固了补奖成果。
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和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补奖政策落实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民生的重要举措。按照补奖政策落实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州”,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的“五到户”总体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先履行禁牧减畜任务、录入信息系统、审核公示、绩效考核、然后按“一卡通”形式兑现补奖资金的程序,将补奖资金兑现到户。
为夯实补奖基础,推进政策落实。全省严格实行年度实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开展补奖政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严格系统数据管理,将系统管理作为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核查。在全面审核补奖管理系统各项数据基础上,通报督办各地在系统录入进度缓慢、数据不全、信息不实等情况,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草原补奖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以制度保障系统管理,推进政策全面落实。
今年,我省首次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退化草原治理率两项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倒逼机制,推动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落实。在现有政策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认真修改了《青海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禁牧、休牧管理办法》,强化草原核查监管工作。依据《青海省天然草地载畜量计算标准》,按照各类牲畜折合羊单位标准、幼畜折算比例,计算出各地实际载畜量(羊单位),同时按照天然草地多年平均生产力和人工舍饲、补饲等核定合理载畜量。
在已聘任上岗13894个草原生态管护员的基础上,2016年全省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国家公园四县设置落实8623个草原生态管护公益岗位,2017年在国家公园区外的三江源地区设置落实20261个,全省草原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落实总数达到42778个,同时林业部门在全省落实5071个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管护力量进一步增强。
目前,已建立“层级监督,动态管理”的管理模式,在乡设管护站、村设管护队、管护队设若干管护小分队,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的组织化巡查、网格化管护机制。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形成了“管护员+民兵、+兽医、+网格员”,“生态管护员转化网格管理员,赋予生态管护、基层党建、精准扶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能的‘六位一体’”等模式,强化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的核查监管,将全省草原超载率控制在10%以下。
新一轮补奖政策实施中,农牧、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分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加大督办力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同时,加资金跟踪监管,财政委托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审计监管督查职能,对补奖资金的发放、使用等进行全程审计,人大、监察等部门也很关注补奖资金的安全,多次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了资金安全。
在总结补奖政策绩效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绩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补奖增量资金与牧民草原生态保护责任、效果挂钩的绩效管理。经考核合格后的牧户,采取“一卡通”方式全额兑现补奖资金。对条件成熟的地区,在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做好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引导将补奖资金折股量化给牧户,集中用于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生产。
随着草原补奖政策的落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全省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生态综合治理,2016年全省平均亩产鲜草170公斤,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退化沙化草原缩减为0.13亿公顷,草原生态环境状况呈现总体退化趋势初步遏制,局部地区呈现出好转态势。草原植被高度、盖度和生产能力逐步恢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草原生态功能逐渐得到恢复。
全省已建成州级饲草料贮备中心3处、6250平方米,县级饲草料贮备站14个、14850平方米,向青南牧区调运防灾抗灾饲草料15000吨,饲草料贮备范围从原来的3州9县18乡扩大到现在4州16县46乡。饲草料贮备库建设面积达到2.11万平方米,年饲料贮备能力达到3.5万吨以上,初步建立了州、县、乡、村及牧户五级饲草料贮备体系,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高。
随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草原监测,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我省草原监测监管不断强化。按照饲草料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我省大力发展规模化饲草生产基地,通过优质饲草基地和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有力促进全省饲草料产业稳定发展。草牧业发展范围从2016年6个县,扩大到18个县,并建立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备体系,形成了“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牧户”等多种发展模式,构建了草畜联动、循环发展的草牧业格局,实现了牧业发展、牧民增收。(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