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寨法庭:督促履行效果好

30.04.2020  01:21




        2020年4月27日,2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与1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在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同时成功履行,因一案履行、进而促成一批系列案件履行,28起案件均案结事了。

        4月1日,田家寨法庭受理了2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批案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民生案件。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这批系列案件,从性质上来看,属于事实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比较充分,案情相对简单且类似,适于调解。经过前期与被告、众多原告数次的联系后,双方均同意庭前调解。4月7日,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不利后果,要求被告赵某、宋某尽快给付劳务工资。历时4个小时,该批系列案件全部调解完毕,约定于4月30日前履行。

        此前,田家寨法庭受理了一起该批劳务合同案件的被告赵某、宋某起诉他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该案也是在4月7日调解成功并约定于4月15日履行,案件标的为17万元。但该案被告并未于4月15日按期履行,承办法官多次电话督促,要求该案被告尽快履行,在法官的数次督促后,该案被告于4月27日将17万元案款交至法庭。

        当天,27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原告也来到法庭,法官将赵某、宋某的建设施工合同案件收到的案款发放给27个农民工,共发放68000元。涉及该案被告赵某、宋某,虽未起诉到法院但有收条且赵某、宋某认可的,田家寨法庭法官也在当天为8名农民工发放了46104元。这8人虽未起诉,但是田家寨法庭站在主动司法的出发点,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田家寨法庭在处理该批劳务合同系列案件时,集中立案、集中调解、集中履行,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效率和温暖。

        田家寨法庭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后的督促履行工作,一方面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又充分告知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多年来,田家寨法庭制作了案件履行期限登记表,每一起案件的履行期限都记录在案,法官定期通知履行义务等,使一批有给付义务的案件得以主动履行,提高了自动履行率,降低了申请执行率,让人民群众拿到了真金白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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