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2016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任务

09.12.2016  07:06

      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的通知》(青农医〔2016〕94号)要求,我省于2016年6月、9月、11月开展了三个阶段的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此次监测对象涵盖了全省自营、代宰、混合经营等不同经营模式屠宰企业86家,其中生猪屠宰企业25家,牛屠宰企业17家,羊屠宰企业37家,牛羊屠宰企业7家。以外来生猪和育肥牛羊为重点监测对象,完成农业部监测任务1000份,其中生猪尿样200份,牛尿样293份,羊尿样507份;完成省级监测任务39262份,其中生猪尿样23080份,牛尿样5700份,羊尿样10482份;检测盐酸克伦特罗20208份、莱克多巴胺31235份、沙丁胺醇30090份,抽检样品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