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水十条":百姓水管子 连着命根子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五

27.05.2015  12:06

  ◆本报记者李维 唐斐婷

  近几十年来,因工业发展和城镇化推进造成的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水污染,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城市千家万户的心头之患。

  国家发改委相关报告称,中国1/4的居民没有清洁饮用水。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有24%的人饮用不良水质的水,3000万人饮用高硬质水,5000万人饮用高氟化物水。加之地下和自然水质的污染,饮用不良水质的人数每年还呈现上升趋势。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类疾病80%与水有关,水污染俨然成为了人体健康的隐形杀手。

  饮水安全的警钟已经敲响,救水行动迫在眉睫。不久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这一号称史上最严的治水方略将饮水安全提升至国家层面。

     关注饮水安全是民心所向  

  “水十条”明确提出,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有人说,百姓的水管子连着命根子。这显然是“水十条”关注饮用水安全的初衷。

  “水十条”明确了饮用水管理的具体措施,对治理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要求公布饮用水水质状况。这一系列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内容,顺应民心,惠及民生,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在饮用水安全危机四伏的当下,将保障水生态安全提升到国家高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百姓房前屋后、小沟小汊,聚焦千家万户的水缸子、水龙头,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态度。

     饮用水安全岌岌可危  

  有数据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管网二次污染、水源地污染情况非常严重,我国水污染事故每年发生1700多起。去年短短半年,甘肃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汉江武汉段水质氨氮超标、广东顺德水源地重金属污水直排威胁几十万居民等严重水污染事件,至今仍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我国饮用水安全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自来水管里流出的每一滴水,看似司空见惯,实际上都是经历诸多环节,从水源地出发,经过管道输水,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再输送到千家万户。可事实上,这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问题。

  《中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显示,我国1073个重点城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有25%的水质不达标。而占我国饮用水40%的地下水情况甚至更糟,《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约六成水质较差和极差。地下水达到饮用水标准的不到一半。

  事实上,在污水处理环节,同样面临窘境。据相关专家介绍,国内自来水的主要消毒方法是加氯杀菌,这虽然能去除大量细菌,达到了卫生标准。但此消毒方法无法消除水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尤其是水中的重金属。而且氯气在水中很容易生成对人体有害的有机氯化物,如一氯胺和二氯胺。

  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监测。2012年,我国颁布标准,所有城市的自来水应该满足106项饮用水安全指标,这一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基本相符。

  “虽然有标准,而且很严格,但是具体项目的监测量值、监测频率不能保障。越是那些对人体影响大、风险高的,监测的频率往往越低,等出现问题时,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无法挽回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坦言。

  从水源到水龙头的过程,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但即便是以上几个环节都没有差池,水龙头下最后一米的污染也相当严重。比如水龙头铅超标也是影响自来水水质的新隐患。

  然而,马中指出,对饮用水的关注还不能止步于水龙头。

  “在排水环节,也存在着严峻的问题。”马中指出,“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包括抗生素、避孕药、化妆品等在内的激素类物质都可能在排水环节混入水循环的过程,从而影响到饮用水的安全。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整个水循环的过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再从水龙头到排水,而不是片段的过程。

  马中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北京市民中大约有60%不直接饮用自来水,每天超过65万桶桶装水被北京人消费。

  “在北京,每年人们花在买包装饮用水和净水机上的钱是自来水的3倍,差不多是100个亿。换句话说,老百姓并不是不愿意花钱在干净的水上,但问题是,花了大价钱也未必能买到干净的水。无论是自来水还是桶装水,现在都不能保证安全。”马中感叹道。

     信息公布任重道远  

  要解决当前饮水安全面临的诸多问题,“水十条”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水十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水十条”尤其提出,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究竟公布什么内容、怎样公布才能让老百姓信得过?才能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信息公布不能局限于饮用水的106个指标。现在我们的饮用水标准可以说达到了国际水平,但是,有这106个指标就意味着安全吗?是不是都测了?测的频率怎么样呢?”马中说。

  马中指出一个严峻的事实:“现在很多城市公布相关信息时,越是毒性高的指标,监测的频率越低,因为当前我们不是按照指标风险来测的。”在他看来,监测的频率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关键。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的监测频率,说到底还是个成本问题。某些指标本没有必要采取高频率的监测,但仅仅因为成本低,却保持了高频率的监测。我们到底是为了安全还是基于成本来进行监测?这才是深层次的问题。

  “公布相关指标,不应该止于定性公布,还应该定量公布,最好还要参照性公布,说明这个指标属于什么范围。”在马中看来,参照性公布对普通百姓而言是很有价值的。“只有这样,人们才知道什么是健康的,什么是安全的,公布的信息要像这样经得起检验才能真正保护水源。

  至于公布“前十名”和“后十名”有什么作用?能否起到促进作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好、最差的城市排名,对于城市来讲可能会带来治理压力,但是只公布年度排名,难以让人们形成持续的、有效的关注。

  “‘大气十条’取得较好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其出台前,全国已经开始构建起完整的监测网络,并实现实时发布监测数据。而‘水十条’在实施前并没有水质信息的全面公开作为基础,需要首先摸清基数,并定期向公众公开,以便公众对改善效果进行监督。据了解,目前只有140个国控站在每天4次发布监测数据,但各地还没有做到。”马军说。

     保障饮水安全还有哪些措施?  

  要切实保障饮水安全,贯彻落实“水十条”,任重道远。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副教授杨宏伟认为,保障饮用水安全,需要从水源选择、供水安全保障、政府监管等方面着手。“最重要的是寻找好的源头,严格把关水源质量。其次要采用适宜的处理工艺,保证供水系统的安全。此外,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饮用水安全的投入,包括水源保护、水厂和管网建设、二次供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专业人员培训、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在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看来,饮用水是好水的典型代表,饮用水保护也是“水十条”的重点。在推进全流域污染防治基础上,对于抓好饮用水源还需要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把地下水源保护区里面的排污口和建筑进行清拆。全国有些地方的保护区范围内还有一些建筑和排污口,要把这个清理掉是根本。二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严格管理,进行规范化建设。” 吴舜泽指出。

  按照“水十条”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吴舜泽表示,华北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在全国范围都比较突出,“水十条”将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控,把防控做好了,把污染源往地下传输的路径截断,就是对地下水的重大利好。此外,还要抓好各个城市的自备井,要严格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的管理,把水资源超采这个问题抓好。

  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但意识到这个危险的事实只是一个开始,破题之道仍须每个人的积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