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抓落实 强监管增效益 我省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05.2018  12:53

  我省紧盯重要方向、重点环节、重大投入,加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力度,通过改革资金管理方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发挥最大化效益。

  近年,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深入推进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到县、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减贫任务责任落实到县的工作机制,调动主体责任单位的扶贫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在2017年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针对发现的40多个涉农资金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研究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及时对全省8个市(州)、39个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中资金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提出了改进加强资金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为确保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有序推进,今年省财政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36.82亿元切块下达到各县。对切块下达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要求各县细化分解项目后,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项目资金信息,及时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媒介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落实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环节挂钩,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采取核减预算、暂停立项、暂缓采购等措施,确保扶贫资金效益有效发挥。(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