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17.08.2017  21:5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 8月4日,省安全监管局在海北州西海镇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各市州、重点县(市、区、行委)、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及所属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海东工业园区、木里煤田管理局等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共70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参加接受了青海原子城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观摩了海北州及所属县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方面展板、观看了刚察县安监局运用电子化手段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及执法闭环管理模式演示,西宁市、海西州、海北州安全监管局分别作了会议典型交流发言。驻局纪检组李福德同志就推进全省安监系统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加强理论学习、严守纪律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廉洁从政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马玉英副局长对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从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适应新常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实际,把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上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既要查清楚本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 建章立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 创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既要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又要牢记“不作为就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五是 强化能力,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忠诚履职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