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管局多措并举 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病监管防控工作

08.11.2018  14:31

为积极应对近期持续扩散蔓延的非洲猪瘟疫情,严防非洲猪瘟染疫猪肉流入我省,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务院督查组来青海督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省政府匡湧副省长关于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防止疫情猪肉产品流入我省市场的批示精神,立足职能,多措并举,采取“一个全覆盖、一个坚决杜绝、落实五项措施”的监管方式,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实现“一个全覆盖”。对全省所有猪肉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集中约谈,全面覆盖、一个不漏,并签订责任状。要求全省各地在11月20日前,以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单位,对辖区所有生猪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集中约谈,集中宣讲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加强监管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发生疫情并禁止销售生猪产品的省份以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需要落实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逐一签订不购进和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责任状。

二是做到“一个坚决杜绝”。坚决杜绝我省经营企业从全国疫情地区购进猪肉产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早(夜)市、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品冷冻库、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我省生猪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从全国14个省份、28个疫情地区购进生猪及猪肉产品。

三是落实“五项监管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体经营资格,严禁非法经营。 全面排查摸清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底数以及生猪产品来源渠道,严查主体经营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生产经营生猪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进一步落实“来源清”责任,做到索证索票齐全。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并一律要求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票、账、货相符,确保生猪产品来源清、全程可追溯。 三是省市(州)县三级全员出动,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市场监管和排查期间,要求各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省市州监督检查面不低于40%,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四是坚持最严监管,处罚到人。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无法提供动物产品合法来源、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处罚到人,严厉打击和曝光一批在疫区购进猪肉,经营来源不清猪肉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为督促各市(州)县(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省局成立猪瘟疫病监管防控办公室,并组成4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八个地区和重点县的猪瘟防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规范猪肉产品经营行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