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15.11.2017  16:08

为认真落实《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10月30 日至11月4日,省安全监管局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执法计划,会同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行委安全监管局对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行委等重点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实地核查和检查记录表、随机抽考等方式,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等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公开承诺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针对检查出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肠梗阻”、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等80余条隐患和问题,督查组要求: 一是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自上而下、严格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理,认真整改。 二是 杜绝安全生产“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岗位,把重点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来。 三是 各企业要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开展安全标准化过程中,积极治理本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养成人人有责任,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习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 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行委安全监管局要尽快完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分级评定工作,加大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五是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危化品领域排查事故隐患能力,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