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旅游局签订数据资源共享框架协议

17.06.2016  22:45
    为提升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在行业监管、应急指挥、公众服务等方面服务保障水平,按照“互联网+旅游”、“互联网+交通运输”的工作思路,6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旅游局签订了《数据资源共享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0年。  此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的发展,也为我省打造“旅游名省”的战略部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两厅局今后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建立互信与默契,由省旅游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旅游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牵头负责运输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在充分交流、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行业监管、应急指挥、公众服务等方面积极共享相关数据资源,共同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