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放管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7.04.2017  21:30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求,对公路行道树砍伐等17项许可事项调整下放管理层级,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等8项许可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取消了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等8项行政许可;全省保留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32项,其中路政许可9项、运政许可9项、水运及海事许可10项,省厅许可项目4项,取消和下放项目数量占原有项目的20%和42.5%,严格落实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要求,确保监督到位。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防止取消下放事项“自由落体”。依托“双告知”协同监管平台对工商部门推送的89件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组织进行了核查和反馈,确保权力下放到位、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同时,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回头看”自查,着力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省级12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安排进驻服务大厅办理,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办结,着力构建了便民、利民、亲民、为民和高效廉政、方便快捷的交通行政审批体系。
    四是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实现大件运输网上审批。于2016年完成了“互联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在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行政服务窗口进行了“互联网+交通运输路政”大件运输通行证网上办理试运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登录该系统可享受网上申请、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短信告知等服务。
    五是行业监管出实招,确保运政部门取消下放的事项管得好。通过建立服务质量招投标和延续经营许可相互衔接补充的客运班线经营权配置机制,目前已有旅游客运企业31家、1112辆客车进入我省旅游客运市场,有效发挥了客运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了道路市场的开放程度。
    六是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阳光行政。共梳理行政权力557项,其中省级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474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收费5项、行政监督8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34项;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了网上公示。
    七是完成“两库一单一细则”建设,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编制完成了厅系统3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同时建设完成厅属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了抽查工作机制,于2017年3月20日启动了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