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伊斯兰教协会举办常委培训班

07.06.2015  21:01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省委11号文件和全省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伊协的桥梁纽带作用,5月26日,省伊斯兰教协会举办常委及重点清真寺阿訇培训班。省政协副主席、省伊协会长马长庆,省民宗委副主任马文彪出席。西宁、海东两市和海北、海南、海西、黄南四州重点清真寺的阿訇共30人参加开班仪式。这是省伊协贯彻省委《意见》和推进会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在更广泛、更深层次上对省委《意见》与推进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开班仪式上,马长庆副主席深刻阐述了学习知识、学习政策法规的重大意义。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伊斯兰教工作。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十个方面的管理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是我们伊斯兰教界的一件大事,各级伊协要把省委《意见》和推进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实际教务活动当中,大力倡导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依据经训,适应时代要求,阐释教义教规,端正教风,正信正行,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为青海三区战略建设做出贡献。

马文彪同志紧密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讲述了举办培训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肯定了伊协的特殊作用,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伊斯兰教界要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二是伊斯兰界要为促进宗教和谐服务;三是伊斯兰教界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长期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工作者、省内外高校民族宗教方面的专家学者,对省委11号文件和推进会精神进行详细解读,同时,学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伊协组织的作用》、《践行中道思想,发挥伊斯兰教正能量》等内容,并进行专题讨论和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