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06.05.2014  19:06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和农牧委员会组成人员,赴海北州、西宁市、海东地区及所属门源、湟中、乐都、互助等县,对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在国家法律出台之前,农牧民主要以协会等形式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参与农牧户不断扩大。 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了政策支持、资金扶持、规范管理和服务指导等措施,促进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2010-2013年,省农牧部门以发展生态畜牧业为契机,共投入资金2.03亿元,扶持发展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883家,牧户入社率达63%,草场合作社流转率达51%,牲畜合作社整合率达56%。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工商登记注册及农牧部门备案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到4325个,入社农牧民28万人,约占全省农牧户总数的30.64%,带动非成员农户20万户,使全省参与合作经营的农牧民达到48万户,占全省农牧民总户数的52.5%,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231个,畜牧业合作社2503个,分别占总数的28.5%和57.8%。

(二)发展形式灵活多样,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各地立足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实行能人创办、村干部牵头、龙头企业带动、基层服务组织牵头等多种形式,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全省4325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龙头企业和能人领办型达3307个,占总数的76%,村干部牵头型有835家,占总数的19.3%。通过采取“股份合作”、“联户生产”、“服务带动”等灵活经营方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涵盖了种养、加工、销售和服务等领域。如门源县农兴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通过资源入股方式,由合作社为社员统一供应原料、统一销售产品,受益按股份分配,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互助县高羌蔬菜种植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为社员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使用、统一包装销售等服务,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社员收入。

(三)管理逐步规范,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政策引导和依法规范,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组织机构日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盈余返还得到较好执行,逐渐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到2012年底,全省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055家,省级示范社达53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不仅提高了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带动了特色产业发展,也增加了农牧民收入。据统计,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比非成员普遍高出30%以上。如湟中县苏尔吉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质量安全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和销售等全程服务,发挥了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2012年全社种植露天蔬菜1640亩,使合作社的129名成员人均纯收入达7825元,比本村非成员人均多收入1413元。

(四)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财政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省供销社系统积极引领创办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税务部门减免了相关税费,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方便。据统计,省财政自2007年至今年6月底,共安排扶持资金1.165亿元,扶持合作社1119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优化了环境,增强了发展后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 一)认识不到位。 少数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扶持、服务缺失,影响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利发展。一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性质认识不清,参与愿望不强。相当一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头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只是把注册登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向上争取资金以及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一个平台,把“”押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扶持上,一旦没有外在的扶持,就难以发展,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的现象仍然存在。

( 二)人才技术信息缺乏。 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主要以农牧民为主体,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缺乏科技、营销、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人才严重缺乏,加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来源渠道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据统计,海东地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5%,农产品精深加工、营销技能人才严重匮乏。此外,由于我省地处高寒,耕地破碎,农业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成本高风险大等因素的影响,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导致农业劳动力数量日趋紧缩。调研中了解到,大部分龙头企业带动型和种养大户带动型的合作社,从事种养业的劳动力大多为不能外出打工的高龄农牧民,只有门源县北山兴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44名社员年龄均在40岁以下。

( 三)运行机制不规范。 据统计,全省较为规范运行的合作社仅占30%,达到省级示范社53家中获得农业部授牌的示范合作社仅为13家。一些地方在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不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责任、义务难以得到依法落实。有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章程制度比较完善,但管理不够民主公开,成员决策权、监督权、知情权、管理权流于形式。有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够完善。有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销衔接不紧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空壳”现象。

(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一是现有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规模较小,覆盖面窄,难以满足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扶持资金的需求。如西宁市自2008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335万元扶持了54家合作社,平均每家6.2万元。二是融资难度大。由于没有建立联合担保机制和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没有新的突破,资金不足成为当前制约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瓶颈。三是现有支农资金及项目分散管理,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形不成合力。

三、几点建议

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带动农牧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牧区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牧区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认识到,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牧业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农牧区改革、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帮助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 二)加大扶持力度,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要改进扶持方式,优先把运行机制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重点给予扶持。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视解决好财政支持资金数额偏少的问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扶持资金对我省的支持规模。继续加大省级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扶持范围,优先扶持农牧民组织化程度高、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优秀示范组织。要整合各项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同时,要积极探索国家扶持资金作为合作社成员的股份,破解扶持不公平、部分“空壳”合作社骗取国家投资和“有社不合作”的现象。三是落实好国家出台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降低贷款门槛,切实解决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

(三)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对现有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着重在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内部管理上加强引导规范,促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在提高领办人素质、打造合作社品牌、完善内部利益分配和风险防范机制上下功夫。针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门槛较低、组织松散等问题,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登记申报、出资入股的审核,确保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和树立适合于我省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综合素质。 要通过“阳光工程”、“职校”等多种培训平台,加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营销、风险化解等方面的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要制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加快省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规范化建设提供多样化、时效性的信息化服务。

 

 

 

来源:研究室编辑录入:包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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