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王国生主持

29.11.2017  10:17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张光荣、苏宁、昂毛、曹文虎、曹宏,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国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海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的说明,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设立青海省西平地区人民检察院议案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河湟地区、柴达木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督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锦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