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办第三期“法制大讲堂”

16.12.2017  03:38
    12月25日,省厅举办第三期“法制大讲堂”,邀请了厅法律顾问团顾问、原省高法民事庭庭长马贵成进行了专题讲座,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共90余人参加了讲座。
    马贵成庭长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交通系统法定职责,就交通行政执法、有关民事关系调整等法律问题,从行政法的地位、行政法律的作用、行政行为的效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监督制度问题等方面做了深刻的讲解。马贵成庭长根据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对交通执法人员具体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时,提出了三个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一是处理法律事务必须要具备公心,这是一条底线,不能逾越;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偏不倚,行为清廉端正。二是处理事务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论谁违反了法律,都应当按照执法礼仪、规则去办理。三是学会法治思维,一个人具备法治思维,要有知识和阅历,并有意识地进行历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头绪清楚,思路清晰,以自信和法律规定的尺度处理问题。
    马贵成庭长在讲述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了大量实际案例,并对各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讲解,使参会人员对行政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