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评估验收

11.06.2018  22:34

      2017年,省厅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省级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为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省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从十个方面明确了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成果检验及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今年年初,省政府法制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厅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并以优异成绩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省厅通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依法行政的着力点放在执法最前沿,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