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国家司法考试(青海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11.09.2014  12:01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21日在全国统一进行,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青海考区)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省司法厅于近日组织召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青海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保密局、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省司法厅厅长、国家司法考试(青海考区)领导小组组长王胜德同志讲话。 王胜德同志指出,自司法部安排部署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以来,省司法厅于5月份组织全省各市(州)考试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强化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解读和全程网络化管理系统操作,为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奠定了基础。
  
  6月中旬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前,省司法厅组织召开2014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启动会,确保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期间始终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开展工作,继续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投入资金配备了安检及监考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为考生热线答疑,配备专门软件维护考生网上个人信息安全等工作,报名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反响良好。
  
  王胜德同志强调,20、21日即将进行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务必做到:一要强化工作机制,确保运行畅通。在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要把握重点环节,实现“四个安全”(考卷安全、考试安全、考场安全和人员安全)。进一步做好反恐防暴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一步抓好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切实维护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监管,严查违纪作弊。三要严格落实职责,加强沟通协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各项措施和办法部署得更加扎实,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要切实做到依法治考,依法维护考生权益。要更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机制,把为考生服务贯穿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过程,做到管理有效、服务到位,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司法考试涉及面广、参考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要求各成员单位继续强化协作理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保证各项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 王胜德同志最后强调,各成员单位是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协助做好考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希望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切实将领导责任、安全责任、属地责任、违纪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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