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相关工作

25.04.2016  07:33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9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海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称“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相关工作。

  此次摸底排查时间为4月至7月,共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四个阶段。由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下发安排意见,督促市(州)、县(市、区、行委)相关部门逐级具体部署摸底排查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会同教育、公安部门部署实施。县级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三留守”摸底排查;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已有数据基础上核实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县级公安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情况和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高度重视,此次全省摸底排查工作是在我省原有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完善流程,同时,明确任务、时间、责任,同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通过此次摸底排查,最终要全面清晰地掌握我省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由各县(市、区、行委)民政局统筹建立各地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