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09.05.2014  07:48
        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省气象局了解到,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关于青海省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从今年启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按照环保部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有关监测规定,我省从去年元月开始,实施了省会城市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日报,向社会公众发布4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制定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方案,确定从今年元月开始试点启动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以及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在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开展此项工作。为此,两部门先期开展了西宁市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分析研究及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演练,初步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和预报预警机制,由环保部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日报,气象部门发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环保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相关信息可登陆两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发布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预警信息,让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及时了解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做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同时为公众出行提供健康指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