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纪委强化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7.08.2015  16:26
 

做“指路人”    当“啄木鸟

8月12日,省国资委召开省属出资企业落实监督责任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精神和省纪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两个责任”的重要要求,强化省属出资企业纪委监督责任。受骆玉林常务副省长委托,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黄文俊对省属出资企业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黄文俊副主任说,各省属出资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干部要遵守党章,守纪律、懂规矩,对权力心存敬畏,对做事手握戒尺,绝不能超越底线,做从严治党的引领者。各国有企业纪委要认清形势,牢记使命,坚守职责,瞪大眼睛善于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要深化“三转”,监督自我,防止“灯下黑”。国有企业纪委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培养“啄木鸟”品质,把执纪责任担起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加大问责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制度的篱笆扎牢,为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对已巡视的企业,要建立管理台账,逐条按期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未巡视的企业,要认真自查,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会上,西钢集团、能发集团、青海银行、物产集团4家企业纪委负责人介绍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经验做法。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省属出资企业公司(集团)和二、三级分子公司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