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30.07.2014  11:19

      近年来,我省以农牧业十大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打造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各类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94家,其中国家级17家、省级76家、市州级301家。2013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5亿余元,辐射带动农牧户50.9万余户,农畜产品加工率达40.1%,以高原特色、生态绿色为标志的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农牧业经济的生力军。
      一是抓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农牧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财政、税费、信贷、土地等方面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延伸产业链。
      二是创新扶持方式,壮大龙头企业。采取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相结合,连续7年安排农牧业产业化扶持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引进示范和推广优质品种,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目前,龙头企业原料基地面积达437.8万亩、牲畜饲养量271.7万头、禽类饲养量5.1万只。
      三是扩大招商引资,增强发展活力。连续6年举办了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推介会,每年招商引资签约资金达10亿元以上。同时,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交会”、“ 绿博会”等省内外大型展会,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
      四是推动重组整合,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先后扶持油菜籽、牛羊肉和乳制品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以入股形式进行重组整合,组建了3个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五是加强监测认定,优化产业化队伍。每年对国家级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进行监测,每两年认定一批农牧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通过ISO、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达66家,占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71%;有13家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5件商标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2家企业产品获得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8家企业的52个产品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