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 省委宣传部就进一步加强工会宣传报道工作提出要求

22.04.2015  01:29
日前,省委宣传部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工会工作宣传报道的意见》,就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新闻宣传报道提出要求。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 宣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把广大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的伟大实践。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宣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宣传青海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中央精神、关心依靠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推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为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 二是要加强“五一”期间重要活动的宣传。 抓住重要节点,结合庆祝“十一”、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等活动,特别是“五一”期间的重要活动,以“中国梦·劳动美·工会情”为主题,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围绕各级工会组织推动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积极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取得的成就,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谱写新篇章等一系列活动做好宣传。集中时间和精力,对一线职工、劳动模范、职业道德“双十佳”等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宣传广大职工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风采,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倡导“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追求更高”的高原工人先锋品质,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 三是要加强对工会重点工作的宣传。 宣传各级工会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重点生态工程劳动竞赛、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带领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的具体做法。宣传各级工会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打造“四季送”工作品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具体做法。宣传各级工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道德论坛”、“劳模讲坛”和百万职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推动工人文化官(俱乐部)、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做法。宣传各级工会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做法。宣传各级工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干部轮流蹲点挂职调研制度,按照“职工之家”的要求建设工会机关,按照“娘家人”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做法。 四是要加强对工会重大活动的宣传。 根据工作需要和时间节点,今年将评选表彰全国劳模、开展职工就业援助月行动、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授旗仪式、第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2015年送温暖和金秋助学活动、庆祝青海省总工会成立65周年活动、高原劳模大讲坛、爱在工会·职工鹊桥联谊活动等,请各媒体届时组织采访报道,提升工会工作影响力。 《意见》要求,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引导、深度引导、有效引导,讲述职工故事,弘扬劳模精神,传播工会声音,为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凝聚正能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各新闻媒体在总结既往与工会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丰富专栏、专题内容,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增强工会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新闻媒体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搞好工会重大活动宣传和日常工作宣传的策划、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为新闻单位提供素材,配合服务,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