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通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17.05.2018  12:22

  近日,省委向全省通报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此次考核中,共有2个地区和27个单位领导班子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海西州;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协机关、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国资委)、省审计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安监局;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日报社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余48个地区单位领导班子评定为良好等次。省纪委监察厅接受第三方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省委通报中指出,2017年,各地各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加重视,成效更加明显。一是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有效。二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三是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四是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更加严格。五是监督执纪进一步严格,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也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方面依然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有的地区单位查纠作风深层次问题方面还有差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报材料代替现场调研、办事拖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地区和单位的班子成员抓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的问题依然突出。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业务不熟、能力欠缺,日常监督手段渠道单一,发现问题少,查处问题宽松软,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不够。部分省直部门对机关纪委“三转”支持力度不够,机关纪委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强,难以聚焦主责主业。

  省委通报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贯彻“五四”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着力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青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