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广新能源汽车我省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08.07.2015  11:44

  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近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这对我省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一个利好消息。

  四大措施扶持新能源汽车推广

  此次印发的《通知》从调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四个方面对新能源公交发展予以扶持。

  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方面,《通知》要求,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作为基数,逐年调整。2015年至2019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确定。

  《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按照《通知》中划分的比重,我省2015年至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要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

  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方面,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中央财政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省份,对已购买上牌、车型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

  补贴标准:按车型车长划分

  此次《通知》中公布的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标准是按照车型及车长来划分的。

  纯电动公交车,车长在6米(含6米)与8米之间的,每车每年补助4万元;车长在8米(含8米)与10米之间的,每车每年补助6万元;车长超过10米(含10米)的,每车每年补助8万元。

  车型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车长在6米(含6米)与8米之间的,每车每年补助2万元;车长在8米(含8米)与10米之间的,每车每年补助3万元;车长超过10米(含10米)的,每车每年补助4万元。

  此外,燃料电池公交车每车每年补助6万元,超级电容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一律每车每年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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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配套设施还得跟得上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公交集团成为我省在电动公交方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去年年底,西宁公交集团购入20辆电动公交车,率先开始在公交行业推广新能源汽车。今年青洽会期间,西宁公交集团启用了部分电动公交车运营青洽会专线,其噪音小、环保、舒适的特性得到了很多市民的好评。

  “虽然有了国家政策扶持,但还缺少结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扶持政策。”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相关工作人员的一句话,揭示了我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方面推广的现状。

  据了解,西宁公交集团引进的20辆电动公交车去年年底已经全部到位,但直到今年6月份,才有部分车辆上线交替运营。而西宁城通出租车行引进的30辆电动车,至今仍停放在车场里。究其原因,就是充电桩根本不够用。

  西宁城通出租车行的刘经理说,公司引进30辆新能源汽车,就是为了弥补我省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行业的空白,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充电设备,这些车辆迟迟不能启用。“这就相当于买了车却发现没有加油站,没有动力支持的车,只能先在那儿放着。”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新能源汽车是新型车辆,购买成本较高,单靠企业自身很难全面推广,因此需要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扶持。2013年,国家公布首批2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2014年又再次公布了一批,我省及西宁市均不在列,因此我省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显得“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