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25.09.2015  12:19

  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擅自改变阳台用途将受处罚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既有房屋垮塌或局部坍塌事故,群众生命财产巨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决定将加强我省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阳台用途等装修行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和维护房屋安全。各地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阳台用途等装修行为,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视和监督,及时劝阻不当使用行为,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立即报告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加快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要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告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对其报告的安全隐患鉴定结果及时进行确认,逐步建立本地区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监管,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定期检查制度。

  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危险房屋整治工作。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对一些确实难以由产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应集合政府、社会、产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