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扎实开展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6.10.2017  20:02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报道)今年以来,省国资委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保障企业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了省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动员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各出资企业及时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以盐湖股份公司为例,该公司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了盐湖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两级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并根据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的开展。

  及时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省政府国资委制定印发了《省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4个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出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侧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主要目标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将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分解到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落实到部门、环节、班组、岗位和具体个人。

  其中,创安公司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及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从各部门、各车间和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促使安全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再动员、再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意见反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国资委再次召开省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对出资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严、细、实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关键领域、隐患整改这三个重点,切实把大检查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整改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相结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全程跟踪、动态预警、实时监控,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省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等主要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保证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认真开展自查,排除安全隐患

  省国资委督促各出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生产车间、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自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彻底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及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切实做到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上毫不放松,在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上毫不放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毫不放松,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据了解,盐湖集团在自查中共发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39项,整改35项,整改率89.7%;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查出8项,全部得到整改;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查出21项,整改19项,整改率90.5%;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查出24项,整改11项,整改率46%。其余未整改项按照“五定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组织督导检查,加强工作执行力

  省国资委紧盯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的方式,深入开展督察检查,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重点围绕企业在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对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省国资委先后深入西矿集团、青运集团、盐湖股份公司和省能源集团等重点企业的生产车间、水电站、矿井、建设工地等现场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通过现场会向企业及时进行反馈,并定期进行跟踪复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合力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防范事故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