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鄂川3省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2.09.2016  19:04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安徽湖北四川三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33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9月23日起在湖北省、9月26日起在安徽省、9月27日起在四川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