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02.03.2017  04:03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2016年12月30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对我省食品安全以及“两小”基本情况,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必要性以及确立的制度和规范的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并对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指出,条例是指导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是在总结和提升了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既往经验的基础上,填补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空白,构筑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的监管防线。对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发挥更加有力的保障作用。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将提高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水平,促进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健康良性发展,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青强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监管,细化工作流程,分解工作任务,把监管和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