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州、省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和县(市区)绩效考核结果 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25.04.2016  07:26

  根据青海省《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青发〔2010〕8号)的规定,对8个市州、39个省政府部门、3个工业园区和39个县(市区)进行了绩效考核。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和审定程序,经省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审定,现将201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优秀地区3个,良好地区5个

   第一组

  优秀地区:海东市

  良好地区:西宁市、海西州

   第二组

  优秀地区:海南州

  良好地区:海北州

   第三组

  优秀地区:玉树州

  良好地区:果洛州、黄南州

   二、绩效优秀部门9个,良好部门30个

   第一组

  优秀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良好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第二组

  优秀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良好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

   第三组

  优秀部门:省农牧厅

  良好部门: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局、省供销联社

   第四组

  优秀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良好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五组

  优秀部门:省体育局

  良好部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

   第六组

  优秀部门:省民政厅

  良好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省人防办

   第七组

  优秀部门:省司法厅

  良好部门: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外事办

   第八组

  优秀部门:省地税局

  良好部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

   第九组

  优秀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良好部门: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三、 绩效优秀工业园区1个,良好工业园区2个

  优秀工业园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

   四、绩效优秀县(市区)9个,良好县(市区)30个

   第一组

  优秀县:民和县

  良好县(市):湟中县、大通县、互助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第二组

  优秀县:湟源县

  良好县(区):乐都区、平安区、循化县、化隆县、同仁县、尖扎县

   第三组

  优秀县:乌兰县、共和县

  良好县:贵德县、海晏县、门源县、都兰县

   第四组

  优秀县:祁连县、兴海县

  良好县:贵南县、同德县、刚察县、天峻县

   第五组

  优秀县(市):玉树市、曲麻莱县

  良好县:囊谦县、称多县、杂多县、治多县、玛多县

   第六组

  优秀县:久治县

  良好县: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河南县、泽库县

   五、获得单项奖的地区和部门16个

   (一)获得单项奖的地区6个

  招商引资成绩突出奖: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

  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友好奖:海西州

  就业创业贡献奖:黄南州

  改革创新奖:海北州

  生态文明创建奖:果洛州

  物价稳定优秀地区奖:西宁市

   (二)获得单项奖的部门10个

  争取国家部委资金优胜奖:省财政厅

  招商引资成绩突出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

  全国同行业工作领先奖: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

  改革创新奖:省编办、团省委、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青海省《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绩效考核单项奖奖励办法(试行)》(青办发〔2011〕37号)和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对评定为绩效考核优秀的地区和部门由省委、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发展动能,着力保障民生,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