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10日至8月25日分批次进行

27.06.2014  11:44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至8月25日分批次进行。

  我省在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院校的录取中实施梯度志愿后复征志愿;在普通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中先实施平行志愿后复征志愿,开学以后不补录。各批次录取院校及录取时间为:

  提前单独录取本科∶7月10日—12日进行。军校(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司法、公共安全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师范类(含民族班、民族预科),航海类,体育类,艺术类,港澳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类院校小语种、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

  国家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提前单独录取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含非西藏生源<即青海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西藏大学面向我省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定向招生计划、青海大学免费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7月13日—14日进行。

  第一批本科∶7月15日—22日进行。“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经教育部、我省批准列入一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7月15日—16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分专业〉,17日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分数段,18日—19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20日收集复征志愿,21日—22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第二批本科∶7月23日—30日进行。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23日—24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分专业〉,25日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分数段,26日—27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28日收集复征志愿,29日—30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省内高校少数民族预科∶7月31日—8月1日进行。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海东市一区五县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

  第三批本科∶8月2日—11日进行。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8月2日—4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分专业〉,5日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分数段,6日—7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8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9日—10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提前专科∶8月11日—13日进行。艺术类、体育类、公安类专科;专科院校的民族班、预科班、藏汉“双语”班;青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省内高职院校对口高职、五年直升班;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式培养计划(须参加院校组织的面试)。

  普通专科:8月16日—24日进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班、独立设置高等专科、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二级职业学院专科(16日平行志愿模拟投档,17日—18日已投档考生预录取〈院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19日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分数段,20日—21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22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23日—24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8月25日,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四州及循化县、化隆县专项专科计划招生。(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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