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09.05.2018  20:54

2018年全省法制工作会议召开后,省民宗委多措并举,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狠抓推动落实,注重工作成效。
      一是科学统筹谋划,做好民族宗教立法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省内有关市州和省外开展《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调研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统一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在加强全省清真食品行业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继续做好清真食品企业监制,切实保障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清真概念”泛化治理。四是注重用好“外援”,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与法律顾问协作配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法律顾问发挥好  “助推器”作用。五是落实“双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评查”和“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的“双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继续把民族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深化。六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七是做好规定动作,全力拓展自选动作。在被列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创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创建项目。八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微电影微视频等传播新媒介、新载体,及时宣传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好案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级民宗部门相互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全省民宗系统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整体提升。